第七十六章(1 / 2)

白瓷缸的事儿满囤是记得的。

救那贼人还是七月份的事儿。

当时,这人被拖拉机从身上碾压过去,还在受人踢打,一时动了恻隐之心,帮着把人送去了医院。虽说是个贼,但是身上带伤,举目无亲,也确实可怜,满囤离开之前又替他稍微做些安排。正好这白瓷缸留在空间里也没什么用,满囤就把它当成个饭缸,放到了那人的病床边上。

哪成想,这人才住了一天的院,就偷着跑了。

跑了就跑了吧,谁知道居然还这么有能耐,竟然给他跑来了利民砖窑厂。

可这人怎么说也是个贼呢。

要是放到往日,满囤肯定是不想再管这人的闲事儿了。自己把他带到医院,给他垫钱做手术,叫他好生养伤,已经仁至义尽。结果呢,这人住着医院也不安生,临走前还要去偷大夫们的药品,可见这是贼性难改。

可今时不同往日,喜宴一跟他提起这个人,满囤心底倒是有了那么一份松快。

这是天意啊。

自己是做了坏事,草率杀人,但自己可不是无可救药的坏种,不是吗?自己重生过来,不也做过一件救人性命的好事!

一念及此,满囤觉得压在心口的石头就松动了那么一些。

现在,也顾不上什么贼不贼的了。满囤迫切地需要去亲眼看看这个他救过的人,他要听听这人对他的感激,他迫切想要给自己一些安慰。

他甚至愿意不记前嫌,再次把他介绍给许茂才。如果他不愿意学开车,满囤也不介意替找找赵家人,帮忙给他寻个临时工的活,叫他能维持生计。

激动之下,满囤把事情的经过简单地告诉了喜宴,接着,自己个儿就蹬着自行车奔去了砖窑厂方向。

喜宴跟他说了,他今天下班的时候,这人还呆在原来那棵核桃树底下。

这笨贼也真是值得同情,既然是来找他,那从一开始就应该呆在核桃树下,一直坚持到他找来,不然也不会出现上一次自己白跑一趟的情况。

算起来,这人在窑厂这边儿断断续续地守着,也有不少日子,只是不知道这人这么些天是怎么活下去的。

满囤一想到这人,脑海里首先出现的还是这人气息奄奄地躺在板车上,浑身污黑,跟才从煤矿里刚出来似的,被卫生所的男护士一脸嫌弃的可怜形象。

嗯,这么些天过去了,这人估计又得蓬头垢面。见了面以后,无论如何他得先把这位领到河边好好冲洗冲洗,然后叫他美美地吃上一顿饱饭。

满囤看了看自己的空间,里面吃喝不缺,另外还有几条闲置的空麻袋。这就可以了,把人领到大车店,三条麻袋一铺,就连晚上休息的问题也一并解决了。

对了,上次在医院里无论自己怎么问,这贼人都不肯说出自己的名字。满囤回忆了一下,自己当时是怎么处理的?

好像自己当时只想着方便行事,大夫问名字的时候,就临时替他编了个名字,登记了事。

既然这人都这么远地找来此地,满囤想,到时候自己还得好好跟他打听一下,也许他有什么难以说出口的困难,到时候也一并帮着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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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回,等满囤跑到砖窑厂这边儿的时候,仍然是傍晚时分。这个时间里,窑厂里的拉车人早早就回家休息了,附近田野辽阔,空旷无人。

只在核桃树底下,有一道人背靠着树干,安静地坐在那里,低头凝望着地上被拉长的树影,确实像是在等什么人。

隔着老远,满囤就见着这人脚边儿上放着的大茶缸。不用说,就是那位找过来了。

等走得近了,满囤凝神打量,不错,正是这人,是他救过的人。自己在他胸骨骨折、不能行动的时候给他擦洗过全身。现在一打照面,满囤就认了出来。不过出乎他的意料,这位身上这一回看着还算干净。

感谢老天,当时救人只不过是动手之劳,而此时,看见这人活生生站在自己跟前,满囤顿时有一种欣慰与侥幸,这人好端端地站自己跟前,足以抵消一部分自己犯下的罪行。

满囤跳下自行车,用自己能做出的最友善的表情面对着对方,亲切地开口道:

“你好,我就是你要找的人,我叫王满囤。”

这人坐在那里,停了一会儿才把头转向满囤的方向,也不说话,只对着他点了点头,然后缓缓地站起身来。

人受伤的时候,满囤还觉不出来,这会儿直直地站到自己眼前,才发现这人身材高大,比起他三伯的这副身体来,足足高出一个脑袋。

这会儿,这人身上裹的也不是脏布条,而是一身干净的土布褂子。长手长脚,肌肉匀称,比起当时精瘦的样子,现在看起来结实了一圈。恩,不算上他心里那么点儿眼红的因素,那么这样矫健有力的体形绝对令人侧目,放在前一世,如果他能跟自己一起出现在健身房的vip室,那么一天之内他们两个都会成为cnt健身俱乐部里的红人。

也许成不了红人。

这人身材一流,长脸细眼,五官端正,只是脸上的神情却透着那么点儿混沌,就像是被致幻药彻底毒傻了的西弗里,一夜之间从t台换到了疗养院,对着镜头流着口涎,让多少追随者一夜心碎。

想想也是,这人混世过活,偷窃为生,街头陋巷里打转,哪里养得出神采奕奕的气质。

所以满囤在无意中忽略了这人与初次见到时气质不符的问题。

这人见着满囤过来,也不答话,只是从地上小心地捡起他的行李,装到随身的破麻袋里,左手拎着,往满囤跟前一站,微笑点头,一副淳朴忠厚的模样。

别看喜宴哑巴来哑巴去的叫他,但眼前这人其实是会说话的。满囤本想着就在此地把这人的情况简单了解一下,不过一想到这人已经在这棵核桃树下日晒雨淋了好些天,就把话又咽了回去。

眼看着天色不早,先抓紧时间找个地方安顿他才是正经。

不过,这会儿喜宴已经回村,自己跟窑上的人关系也很不怎么样,想要把人安排到窑上住,确实不方便。

那就先回村罢。

也不必带他回村里。村口有个大车店,先叫他凑合两天,等刘长脸一走,自己就把这人带到城里去。

不过自己是骑着自行车过来的,一想起这人是个做贼出身,满囤心里就有些嘀咕,自己骑车带他回村吗?

这人可不是柱子少梁他们,满囤可不愿意叫这人站到自己背后。

但要叫这人骑车带自己呢?这人可也未必会骑自行车。

想了半天,算了,还是自己带着他吧。满囤心里打定了主意,冲着他示意道:

“跟我来。”

结果话才出口,就发现这位大个子已经把麻袋放到了自行车的后车座上,人就很自然地站在路边儿,等着跟满囤一起离开。

满囤一想,也是,山里的泥路颠簸的厉害,一个人骑车都够呛,两个人还是一块走回去算了,正好路上也能多跟他问问话。

结果满囤还是小看了这位。

他们走出了砖窑厂,满囤没能问出这位的名字。

他们走过了四秀坡,满囤没能问出他是怎么找来的。

等两人都走过了一半儿的路程,满囤还不知道这位是哪里人。

一路走下来,满囤也无话可说了。

这高个子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沉默是金。一路上无论满囤怎么问话,他都用点头来代替回答,满囤问得急了,他就扭过头来,很真诚地盯着满囤的眼睛,继续认真地点头。

满囤也弄不清状况了,当日他明明开口说过话,这会儿怎么一声不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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