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果然还是要写小说内容(2 / 2)
手在作案结束后并未直接离开凶案现场,而是在凶案现场又待了至少两小时左右。
期间不仅在厨房拿了冰淇淋,麦茶以及甜瓜来吃,吃冰淇淋并未使用勺子而是直接用牙齿啃食,同时还在现场找到了绷带来包扎伤口,最后这条绷带也留在了现场。
这也导致了凶案现场留下了足够的指纹,血液等证据。
显然凶手并不专业,或者有隐藏身份的意图。
之后凶手又来到了一楼,翻遍了家中所有的文件,并将一些文件拿到了二楼卫生间扔进了放满水的浴缸之中。
并且使用了卫生间,没有进行处理,马桶里留下了凶手的排泄物。
凶手还脱掉了自己的外套,帽子,衬衫,围巾,以及两条手帕,一双手套,一个腰包。
现场还找到了杀害宫泽的寿司刀以及凶器菜刀。
1:18分,还有凶手打开其家中电脑,创建了一个新文件夹,以及浏览了一家剧院的网站。
而电脑日志显示,在早上1o:oo左右,也就是宫泽一家去往市的期间,还有人打开了电脑。
所以根据这条线索,也有人推测凶手在案现场隐藏了或者居住了过1o小时。
后来根据调查,那次电脑有反应可能是意外。
案第二天,其居住在隔壁的妻子母亲看到被害人家的前门灯还亮着,孩子又没有出来玩,于是去敲女儿家的门。
所以她推门(而后调查中老人说她不记得自己是推门进去的还是用备用钥匙开门进去的)现了凶案现场。
在这过程中,不知道是其误触还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休眠的电脑再次被唤醒。
警方到来后并没有花费多少精力,就收获了海量的证据。
虽然案件情节严重案时间等原因造成舆论重大,但警方也有信心短时间内破案。
然后不出意外的出了意外,先是警方从凶手留下的衣物中开始调查。
灰色渔夫帽,白色t恤,廉价围巾,以及一件优衣ku的黑色夹克,黑色手套以及腰包。
通过脚印推测出了凶手所穿的是另一个国外品牌的运动鞋,尺码在45码。
警方的侧写报告为,15至35岁之间,a型血男性,身高约16717o,身材消瘦,犯案前最后一餐中有豆角和芝麻。
凶器和dna证据,虽然并未公布,但案件报告中却有详情,可以确定是霓虹dna库包括指纹库中至今没有所匹配的信息。
这也说明,至今为止凶手从未在霓虹有过相关违法记录。
所以这些证据除了在有嫌疑人后证明身份外对调查并无直接帮助,对衣物进行溯源后,只有鞋子和腰包有所异常。
45码的鞋子十分特殊,对品牌调查后现该品牌本就在霓虹售卖不多,该尺码更是从未有过出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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