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演戏一定要逼真(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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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指老家在弗罗里达洲,莎疯要去哥伦比亚找他叔叔。
红芯要去纽约。
而毛狗要去华洲。
他现在要以最快的度找到他们。
当初他要回中国,前途莫测,不能带他们一起。
只能让他们各自安顿。
现在他有了去处,自然也想带着他们一起活命。
他以最快的度来到了纽约最大的红灯区,他记得红芯说她要找那个把她卖了的爸妈算账。
可这个地方太大了,盲目去找肯定找不到。
于是寒阳就去百货店买了黑色喷漆,在一个最大最醒目的墙体喷上了他们的联络暗语。
他确信只要他们任何一个人看到都会赶来和他会合。
他则是去了墙体对面的一家咖啡厅,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在静静等红芯。
他很确定只要红芯还活着,看到他信息就一定会来找他,他,红芯,毛狗,断指,莎疯他们不是朋友,是战友!
是可以把生死都托付给对方的战友。
当年他们和许多被拐卖进魔窟的孩子一样,被集中安置在捡挑区。
那些被拐来的孩子有男有女,各种皮肤颜色的人都有。
有比他们大的,也有比他们小的。
有漂亮的,也有长的不好意思的。
他们那个犯罪窝点,算是当时洲内中等的规模。
当时他和断指还有几百号人一起被关在一间陋室。
门上是上锁的铁门,四面只有一个窗口。
没床没被,每天就固定给一个干面包,因为他们不许他们这些人吃饱。
他们几个除了小尾是后一批进来的,其余人都是在同一批人里认识的。
魔窟里整整待了四年。
那时他刚是上初一的年纪。
这四年他像是过了四百年,每一天他是怎么强迫自己熬过去的他都麻木的没记忆了。
因为太过疼痛惨烈所以身体上的每一个条神经都在潜意识提醒他忘记。
他永远也忘不了第一天魔窟给他们这些新来的孩子上的第一堂课。
名字就叫杀鸡儆猴。
他们这些孩子被分成了十人一队,排着队接受检查。
他们会把人分成三类。
一类是不听话的但是长的漂亮的男女,会统一关起来加以折磨,几天后还不听话的卖到世界各地的黑暗地方去。
二类是长的漂亮又听话的,他们会先挑他们喜欢的自己玩弄,再给他们一些甜头,让这些他们嘴里的羊羔人为他们做事。
第三类就是那些既不漂亮又不听话的,他们会当着所有人的面挖肝刨心,拿出他们的器官卖钱去。
寒阳生平第一次看到有人在他面前剖心取肝,吓得直接尿失禁了,过后呕吐不止,噩梦连连。
他还算是好的,有的直接被吓死了,是真的吓死了。
还有的直接精神失常疯了,就算是被掏了器官的尸体他们也能留下骨头部件去卖钱。
而寒阳被他们选中成了第二种,得益于他的长相,他们认为他将来会是个好商品,加上寒阳平时只做事少说话,在他们眼里这是个听话的,值钱的。
可以留着活命的好羊羔。
寒阳从来都不是个听话的,但他是个惜命的。
他看到那些被卖被杀前车之鉴,他就知道,如果不想死,那就要让他们看到他的听话,哪怕这个听话是他演出来的。
他不怕死,可他不敢死,他的命是多少人用了吃奶的劲才把他给养大的。
他的大爸,他的羊妈牛妈,他村里那些喂他百家奶长大的姨姨。
他怕他立刻死了,到了地下见到才死了不到几年的大爸爸,不知如何跟他交代。
不知如何告诉大爸他千辛万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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