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律法(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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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到梁川的指示,苏渭与吴用二人马上投入到了紧锣密鼓的律法制定计划当中。

    当律法出台之后,司法所的工作将会更加的完善,更加有迹有法可循!

    犯什么罪,受多少刑,以后再也不是一件随意的事。

    梁川也定下了一个调,司法的这几个所长副所长,不是官,也不是民,他们就是单纯的司法工作者!

    这是什么意思?

    梁川知道几个人的疑惑,解答这个问题的时候也费了一番口舌。

    他要给这些人权力,只有手中有权力,他们才能办好事,才能对案件进行审判,但是他又要限制这帮人的权力,防止他们滥用手中的权力,因此只能对他们地位进行压缩,不让他们当官,上面的街道保正,可以任免他们,出了问题也可以马上处理,防止尾大不掉,也防止他们一家独大,失去控制。

    眼下监察的机构还没有成立,想要光靠老百姓几只眼睛来监督那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老百姓太容易被愚弄了,他们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却不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价值观,有心之人稍加利用,司法便不再是公正的工具,而是权力的屠刀。

    梁川也怕,自己在的时候还能压得住这些人,将来要是自己不在的话,继任的人没有压制住他们,这局面。。

    改革将会一直进行下去。

    这些司法工作者的挑选,将来也要采用应试与教育选拔相结合的方式!

    现在时间太短,一穷二白的条件下,实在没办法马上要求什么都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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