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考公制度的核心,隐性三才结构(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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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权,让合适的人在自已的位置上,是必须要做的。

作为皇帝,只要抓住最核心的东西,拥有最核心的权利,就足够了。

这里又不得不提一下某个老朱,把什么都抓在自已手里,结果就是累死儿子,另一个儿子接手就翻盘,最后甚至彻底成为甩手掌柜,慢慢的就连核心权利都没有了。

不要指望子孙后代,都像是自已一样勤劳,那是在开玩笑。

反而不如一开始就把构架弄好,把核心抓在手里。

其他的,放任运转又如何?

手上有兵权,就不怕有人造反。

手上有财权,就不怕没饭吃。

手上有政权,就不怕百姓被带歪。

而这三个权利的核心,都是制衡。

这个制衡,其实早就存在,就如同刑部无权审理的案子,大理寺可以的审理。

但大理寺审理的案子,又必须要刑部来审核,这就是最简单的权力制衡。

在方方面面,都有了这种权力制衡之后。

皇帝抓住最后的一票肯定权和否定权,就将永远坐看风云。

除非有一天,某个皇帝脑子不清楚,把这种制衡给打破了,主动把自家的身家性命交到了别人手里。

否则,就没有人能够动得了这种结构。

因为方方面面,都至少是三方构成一个完整的权力结构,三才结构又是最稳固的,谁都不可能和谁彻底联合起来。

只因为人性,就是如此。

考公制度,其实也是一个三才结构。

父母之命,自已的想法,拥有的才能,这是三个几乎无法配合增益的构架。

父母之命无法约束孩子,自已的想法又不等于是天赋。

若是完全以自已的想法而行,天赋就可能被浪费。

若是以天赋而行,想要的东西又可能得不到。

若是以父母之命而行,想法和天赋都不配合。

如果遇到非常极端的情况,比如三者都很配合,那也合该在一道上走上巅峰。

但那种人,最后也会败退在皇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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