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八章:有钱的黑虎(2 / 4)
的身高了。
老虎一爪子拍下来几千斤的力气,可以轻松的跃过四丈的河流,爬树的速度比以爬树闻名于世的动物还快,也会潜水。
另外,它们的爪子比李俊的脸还大,还能弹出来可以撕开野猪浑身是松油的厚厚的皮肤的利爪。
不要说其他的,一只成年的老虎躺地上,没有四个成年壮汉,你抬都抬不动……
也不知道青衣娘子又有什么古灵精怪的想法,还招手让蹲在跳蚤姑娘脚边的机关兽小雨点过去她身边……
最兴奋的是在大营里到处遛哒的黑虎,这只贱马野惯了,喜欢到处遛哒。
李俊之所以觉得黑虎贱兮兮的,就是他从来不约束黑虎,但是这匹贱马偏偏要让人给它配上马鞍之类的。
原因也特别的简单,李俊用的东西,哪是珠光宝气能形容的?
李俊觉得自已只要把黑虎身上的这套襄金嵌银,价值连城的马具保留到二十一世纪,自已的子孙再落魄,把它卖了也够三代人吃喝不愁。
东。西突厥各种大大小小的什么汗,绝对拿不出来这样的一套马具。
黑虎这匹贱马,也是奇奇怪怪的,它竟然知道自已的马鞍之类的东西不一般,特别喜欢在其它的战马面前炫耀。
别说其他的,黑虎额头上的错金当卢,流传到后世绝对可以放在博物馆里当镇馆之宝。
由于它可以自由自在的瞎遛哒,在府里面的时候,便和惊雷和小牛玩的很好。也不知道两个憨憨和黑虎是怎么交流的,两人一马都是喜欢听别人夸赞的货,便经常一起出去打猎,还就喜欢一起追兔子。
两个憨憨走了以后,黑虎少了能玩到一起的小伙伴,无聊的它便到处遛哒,搞得李俊都经常看不到它的影子。
黑虎很受族人们的欢迎,大家都习惯了突然间自已的头顶冒出来一个马头了。
而黑虎看到能吃的,就一定要吃到嘴为止,要不然就用大长脸蹭人家,直到目的得逞才哒哒哒的到处闲逛。
它到了大营却根本就没有进大营,而是让侍女给它脖子上套上它的钱袋子,哒哒哒在大营外的集市上闲逛。
今天这个集市上的人算是长见识了,他们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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