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提交新证据(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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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继续用那不疾不徐的语调,陈述着理由。

“第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将我当事人的‘围观起哄’行为,错误地定性为了刑法意义上的‘教唆’行为。”

“第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刑法上的共同犯罪,必须以‘共同的犯罪故意’为前提。我当事人与三名打人者素不相识,偶遇于街头,在短短几十秒内,根本不可能形成共同伤害他人的犯罪合意。一审判决对此核心要素避而不谈,是严重的逻辑谬误!”

“第三,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并未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标准。所谓的人证,是三名打人者为求自保的甩锅之词;所谓的物证,只是一段没有声音的模糊监控。这样的证据链,根本不足以支撑‘主犯’的认定!”

“综上,我方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恳请合议庭查明事实,依法宣告我当事人张强,无罪!”

话音落下,张伟从容落座。

周建国眼神深邃地看了张伟一眼,随即将目光转向公诉席。

“被上诉人,也就是公诉机关,现在可以针对上诉人的请求与理由,发表你的答辩意见。”

王自健猛地站起,脸上带着强大的自信,声音铿锵有力。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方坚决反对上诉人的无理请求,并请求合议庭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他目光直视张伟。

“上诉人辩护律师所谓的‘起哄’与‘教唆’之辩,完全是混淆视听的文字游戏!”

“事实是,上诉人张强与被害人有旧怨,这是动机!他在现场持续用侮辱性言语进行煽动,并做出挥拳呐喊的举动,这是行为!而他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态的恶性升级,并最终造成了被害人重伤的严重后果,这是结果!”

“动机、行为、结果,三者环环相扣,因果关系明确!一审法院认定其为教唆犯,并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主要作用,判其为主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完全正确!”

“我方,请求法庭,维持原判!”

王自健说完,重重地坐下,强大的气场压向整个辩护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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