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皇帝的狗腿子又要搞事情了!(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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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分很多种。

其一,入股合作与挂靠。

勋贵家族并不直接出面经营船队,而是以‘干股’的形式,在走私商人的贸易中占有一份利润。

作为回报,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力,确保地方水师、巡检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遇到查缉时能出面摆平。

民间商人的土地、财产‘投献’给勋贵或官员,自己则成为其名下的管家或仆役,这样他们的商业活动就披上了一层‘勋贵家产’的外衣,地方官不敢轻易查抄。

商船打着某尚书、某国公的旗号,便可畅通无阻。

其二就是直接出资,然后幕后经营。

一些勋贵和官僚家族利用手中积累的巨大财富,直接作为走私贸易的资本。

他们提供资金,委托亲信或家奴去组织货源、建造海船、与外商接洽。

利润的大部分则流回勋贵手中。这种方式风险更低,也更隐蔽。

其三,控制口岸,收取‘规费’。

在重要的走私港口,如福建的月港、厦门的料罗湾、广东的南澳等地,实际的控制权往往不在朝廷手中,而是在地方豪强与官绅结合的集团手中。

他们向所有在此停靠、贸易的走私商船收取‘泊船费’、‘保护费’,这成为一种公开的、半制度化的敛财手段,虽然没有直接走私赚得多,但胜在稳定。

总而言之,明末南方的走私活动,绝非零散无序的民间违法贸易,而是一场由南方勋贵、世家大族深度操控,甚至与地方官府形成隐秘利益勾连的半制度化资本积累运动。

从福建月港的海商集团常年借“朝贡”名义走私生丝、瓷器,到广东香山澳的葡萄牙商人通过贿赂地方乡绅获得贸易特权,这些活动早已超越“违法”的性质。

勋贵阶层利用政治特权为走私船队提供庇护,世家大族则凭借宗族势力垄断货源与销路,部分地方官员更因分润利益对走私行为视而不见,共同构成了一张覆盖生产、运输、销售全链条的灰色网络。

这种规模化、组织化的走私,本质上是明末国家治理体系崩坏的直接映射。

一方面,中央政府因军费匮乏、官僚体系腐败导致国家能力持续下降,既无力掌控东南沿海的贸易通道,也无法遏制地方势力的坐大。

另一方面,朝廷颁布的“海禁”律法在利益集团的集体抵制下沦为具文,法律的权威性与约束力荡然无存,形成“官不举、民不究”的失效状态。

更关键的是,走私背后的利益分配格局,彻底暴露了中央政权与地方利益集团的尖锐对立:中央试图通过管控贸易充实国库、维护统治,而南方勋贵与大族则将走私视为维系家族地位、积累财富的核心途径,双方的矛盾最终演变为对经济资源与地方控制权的激烈争夺,成为加速明末政权崩溃的重要隐患之一!

等薛国观说完这些话之后,他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中间他甚至还喝了三碗茶水。

若没这三碗茶水,估计这老头早就晕过去了,毕竟他年龄实在是太大了。

而在旁边候着的小太监,此时都已经汗流浃背了。

他几乎是哭着给薛国观上茶的,因为刚才那些话他也听到了,但他又知道这些话不是他一个太监能听的,保不齐等会儿太子殿下就会因为要保守秘密把他打死,你说他能不哭吗

同样汗流浃背的,还有一墙之隔的户部尚书倪元璐。

其实早在之前看到薛国观的时候,倪元璐就觉得朱慈烺应该没那么快会召见他,怎么着也得等到薛国观离开之后再召见他。

结果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薛国观前脚刚进去,后脚太监就来传他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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