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大明公主嫁给天皇,只能为(2 / 12)

嫡明 戈昔 5429 字 14小时前

狼般的欢呼,一个个摩拳擦掌,神色兴奋。

    紧接着,又有几个武士上前,给了刽子手几个永乐通宝,就抽出太刀。

    永乐通宝在日本很值钱,一贯永乐钱,居然值十两银子,等于百文永乐钱,就值一两白银。因为日本金银多。

    那几个武士给了刽子手永乐钱,就猛地暴喝一声,挥刀砍向三具尸体的躯体!

    “咔嚓”几声“胴の音”,三具没有首级的身体,就被腰斩。

    “呦西!”几个武士很是满意,又挥刀砍掉尸体的大腿,都是一刀而断。

    “斩胴后振刀甩血,不滞刀身,可证刃口锋利啊。”

    “锐利犹如雷切。”

    朱寅见到这一幕,心中霜意如雪。

    日本此时法律松弛,司法制度非常粗暴,比平安时代退步很多。无论是审判还是执行都很野蛮,根本没有明朝完善的三法司体制。

    别说大名、城主、领主有权对所谓的罪犯能一言而决,就是村长也能操作自治法庭,处决本村的“死刑犯”。

    很多所谓的死刑犯定罪,完全看执法者的个人意志,大多是不经过“町奉行”审判直接处死。

    或者成为让武士“试刀”的“生胴”,用来测试刀的锋利度,听取“美妙”的胴の音(刀器入肉的声音)。

    别说崔氏父子这种当替罪羊的朝鲜商人了,就是很多日本町人、农民、渔民,也经常被以杀人为乐的武士很随意的当街“试刀”斩杀。

    崔氏父子三人还能经过“审判”被“明正典刑”,已经算是“运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