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一章 《圣械廷民法典》(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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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如以前的千河谷,或者说现在的帝国,尽管多次设立地方法庭,可真正愿意去打官司的人很少。

    仅有的官司,基本都是贵族间的继承和地权纠纷。

    平民为什么不去打官司呢?

    就是帝国法院对“罪”的定义不清晰。

    歇利望向仍旧呆愣的兄弟俩,从鹰脚湾哥俩的经历就能看出一二。

    二人曾经说过因为法院而破产,最终来到千河谷,但根本原因是战争混乱。

    直接原因却是1449年三月的公案,兄弟俩因为价钱问题和买家起了冲突。

    本来双方行会内部解决,可王国法庭为了筹集吉吉国王的战争经费,非要插一脚。

    这插一脚的结果就是,买家卖家都被关入大牢。

    这法庭把他们关了大牢,又不审。

    就这么关着,叫典狱长和守卫吃贿赂吃了个爽。

    双方的家财都快被耗尽了,鹰脚湾的王国法院这才想起来。

    至于他们给出的审判,居然是——

    兄弟俩帆与绳质量都不过关,属于诈骗。

    但买家压价太狠,还扬言打人,是恐吓。

    所以双方都要交罚金。

    罚金交给谁呢?当然是法庭了。

    可此时双方早就因为被抓到监狱关了三年而耗尽家财,哪还交的出罚金?

    那买家船主第二天就坐船去法兰了,兄弟俩只好隐姓埋名,逃离了鹰脚湾的家乡。

    这就能看出来,刑事案也关大牢,民事案也关大牢,夫妻不和也关大牢。

    在王国法院眼里,刑事案与民事案没有区别,都是罪!

    刑事案和民事案,依照一种规格,一种法庭来审理。

    那监狱里自然是人满为患,除了给法官与典狱长捞钱,没有任何用处。

    这就是为什么帝国人不喜欢打官司,往往是在行会内部解决,甚至宁愿决斗也不打官司。

    霍恩这法子中,刑事法庭与王国法庭类似,但民事法庭却是分离开。

    简单来说,就是民事法庭是不带监狱的,更无人身羁押的。

    顶多叫你准时来开庭,不来后果自负。

    虽然还是不免吃完原告吃被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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