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我闺蜜都还行,不怎麽出轨(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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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买断费用,但也不收取平台费用,而是置换成投资。

    比如《回诱》总投资3000万,正常分成合作平台费(渠道宣发)大概15%左右,如果跟芒果台合作,首轮播权就先抵这部分投资,然后再聊买断还是分成。

    也就是只要你想在芒果台上星播放,就得先拿出15%分红给他们,这样不管是后期买断还是分成合作,他们总能额外获得这部分收益保障。

    这种模式也是这两年才出现的,比如《爱情公寓1》的时候,拍完实在没有电视台买,最后只能让渡一部分收益给阿赣卫视,换来了播出的机会然后意外火爆。

    但其他卫视都是见人下菜碟,芒果台却是一视同仁,不交分红,就免谈。

    「那岂不是,大多数电视剧都很难盈利了?」王曜算了一下丶

    什麽都没干就直接被割肉15%,怪不得后面影视剧市场越来越烂,都无脑用流量演员,原来都指望着资本反哺呢?

    「是的,所以现在业内都更倾向于分成合作,当然,对于有一些他们看好的,电视台也会采买部分版权,但不论如何他们的风险要比以前更低了。」吴竹丽叹了口气。

    「既然是业内常态,那也没有办法。」王曜摇摇头「那咱们如何合作?」

    「如果这个剧可以过审,正常我们公司负责承接制作的同时,还会出资10%作为给资方的保障,毕竟要是我们自己都不愿意投资,资方肯定质疑我们的决心和能力。」吴竹丽笑道。

    「也就是,还需要2700万的资金缺口?」王曜微微挑眉。

    「您的剧本可以占10%投资,实际上只有2400万的缺口,不过我们可以先改本子,过审后,然后看看芒果台愿不愿投资一部分。」吴竹丽提出了稳妥的方案。

    「可以,剧本你先拿回去修改,我专门研究了一下这个剧本的审禾方式,咱们可以把剧本拆为上下两部分,分段式送审。」王曜开口道。

    《回诱》因为原版题材太过敏感,后期是采用了业内首部分段式送审最后才踩着线过审的,把剧本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主要讲述家庭伦理,这部分几乎不会卡审核,可以先拿《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拿到这个证,就可以去跟电视台商谈合作了,就跟卖房预售差不多。

    而下部分的剧情主要因为涉及复仇商战之类的以恶制恶的剧情,这种剧情在国内没有出现过,

    因为大多数的影视剧价值观都是『以德报怨」,甚至连「以直报怨」都会卡审,更别说「以怨报怨』了。

    但如果没有这部分,那整个剧本就相当于没了灵魂,分段式的好处就是,可以先拿证开拍上半部,后面剧本慢慢修改,不耽误整体进度。

    要不然走常规流程,等剧本过审,原本半年的项目最后可能拖个两三年,最后拖死了。

    听到王曜对于分段式送审的解读后,吴竹丽惊为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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