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勤勉(1 / 4)

北齐:家父文宣帝 花鸦 1546 字 10小时前

吐息打在脸上,高殷睁开眼,郑春华还未醒,头枕在他的胳膊上,双手还搂着他的脖子。

胳膊已经完全失去知觉了,高殷动了动,似乎扯到了郑春华的头发,她迷迷糊糊睁开眼,反应过来后松开缠绕,遁入被褥中。

二人无言,高殷敲打墙壁,便有女官来询。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们鱼贯而入,辅佐新婚夫妇洗漱,而后穿好衣服。

所以说有些贵族喜欢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还是挺有道理的,毕竟奴婢们在他们面前不是人,只是延伸意志的工具,被从小看到大,还能不习惯的也是神人了。

郑春华也是如此,她从小在族内就有随身陪伴的丫鬟,而今入了宫,这些丫鬟们先被安置在一旁培训,等训好了再放回郑春华身边。

等清洗过口齿,两人才好说话了,高殷询问她爱吃什么,权做些早点,有了肌肤之亲,两人间的距离感消失无踪,郑春华挪着步子,腼腆地说了几样小菜。

高殷的感觉也很奇妙,他在这个世界成立了一个家庭,郑春华是他的第一个合伙人。

如果放在后世,此时他和郑春华应该都算是初中生。

高殷忽然笑了起来,郑春华不明就里:“我脸上有东西吗?”

“是缺了点东西。”高殷挽起发梢,轻轻吹了一下她的耳垂,郑春华的脸迅速通红,低垂着头,被高殷扶着走。

旁边的女官见了,忍不住露出姨母笑。

高殷并不觉得自己是萝莉控,古人喜欢早婚早育是有道理的,因为这时期平均寿命较短,平均在三十左右,遇上战乱年代那就更低了。为了延续血脉,必须尽早生育,十一二岁只是人类身体的极限,不是伦理的极限。

因此半寿、也就是十五六岁,基本就会成家了,前十五年在父母兄长的关照下成长,后十五年抚育妻儿子侄,人们匆匆地活,又匆匆地死,只有生活在一个太平稳定、物质丰富的社会,才能悠闲一些。

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妻曹”的称呼于曹操而言有些冤枉了,按照后世的标准,曹操喜欢的其实是二十左右、发育成熟的美女,只是这类型的女子基本上已经嫁做人妇,可不就是人妻?

也就是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