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猎举(1 / 3)

北齐:家父文宣帝 花鸦 1404 字 20小时前

“首先是齐律之事。孩儿想以日前所呈的齐律为基础,在朝内抉择一批大臣,并我大都督府中的文林馆等文士一同研究。”

“但只有大臣是不够的,我国司法断狱多用酷刑,决狱定罪,罕依律文,因此冤狱甚多,孩儿想清源正本,为冤者犯案。”高殷拱手道:“孩儿府中有不少自南朝而来的士人,知民疾苦,对梁律也颇精通,正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其实高洋对法制的概念认识不够深刻,因为中国历朝基于“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儒家思想,认为人的本性是好的,只是后天变坏了,因此以教化为主,法律只是逼迫他们改良的一种工具。

实际上统治者们也真没想让百姓有多良善,更多时候是希望他们乖乖的遭受剥削,别为了不公而闹事。

因此法律越到后期,就越没有发挥引导社会公平的职能,反倒成为少数人谋私的手段,齐国更是如此,因为高氏要收揽人心,所以放纵高层腐败、与他们分赃,因此吏治同样腐败,吏治腐败就无法保持法律条文的有效执行,完全丧失了对上层的约束力。

而且齐国上层多为鲜卑人控权,虽然为了建立深固的统治,采用汉族文物典章制度,也继承了北魏孝文帝改革的汉化结果,然而集结汉人力量去撬动鲜卑基本盘的打算却因为淮南兵团的惨败而偃旗息鼓,因此他颇有些心灰意冷。

高洋不置可否,这本来就是他应允高殷所做之事,反正齐国的律令已经是一个烂摊子了,高殷在此得劲、愿意擦屁股,他也就任太子放手施为。

当然,他自己的法外杀人滥刑之事是不会受到高殷制约的,让太子去查其他人,跟他们打擂台,恰好也顺了高洋的意。

又听高殷道:“正好这也和第二件事有关联。孩儿的府兵需要操练,为此孩儿改了些许制度,拟定府中新军法。”

“权且将大都督府作个试验田,若新军法卓有成效,则推向全国……不知父皇意如何?”

高洋沉思片刻后,同意了,想要对自己麾下的士卒有控制力,适当的改制也必不可少,何况这人不是别臣,是自己的太子,没必要卡那么死。

高殷欣喜道:“谢父皇。咱们大齐以武立国,况且北御突厥、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