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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两天里,我不厌其烦地向王璇璇描述当时的场景,恨不得拉她坐上时光机回去亲自感受下这历史性的一幕。

那位没有报上姓名的白马王子,那位替我交了罚款解围的白马王子,那位开车陪我去附近高中贴完了所有传单再送我回大学寝室的白马王子,是如何惊艳了我乏善可陈的青春。

原谅我恶俗的形容,可是作为一个到现在为止还保留了初恋、初吻、**……各种初的少女,作为一个曾经把《蓝色生死恋》看了不下十遍还是很纠结到底要睡宋承宪还是玄彬的纯真少女,除了“白马王子”外实在没有什么能够形容这位高富帅闯入我生活时所带来的震撼感。

“没错,那一刻我知道,爱情来了!”洗完澡的夏夜,我裹着一件廉价浴袍,脚踩包租婆风格的红色人字拖,披头散发,以一个极度不雅的姿势抱着寝室上铺的床柱转圈圈,深情款款地说出了这句话。

“你知道吗?作为你的朋友,我尴尬得真想吞枪自杀。”对于我那股**儿,正抱着手提刷淘宝的王璇璇如此评价。

我当然不在意,继续刷新着自己可怜的下限。反正我比谁都清楚,自己再也见不到那位开着黑色雪佛兰的高富帅了。我清楚记得那个分开前的傍晚他只是淡淡说了声拜拜,便驱车离开了,作为一个伪矜持的姑娘,我始终没敢主动问人家要手机号码。

下车后,我看着马路尽头消失的黑色轿车,失了神。

我并没有在这种夸张的意**里沉沦太久,当夜幕降临时,多年的自卑感又涌上了心头。我咬牙在心里跟高富帅做着最后的诀别:我知道你的绅士大方优雅从容都不过是出于你良好的家教,所以赶紧滚蛋吧,给老娘彻底消失吧。你这种男人啊我从没指望过要高攀,能成为我向闺蜜炫耀的资本已足够。

我发誓,我当时就是这样想的,所以我才能在王璇璇面前跟个浪女一样把这事念叨了几百遍。

可我万万没想到,一星期后自己会再次见到他。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刚结束了上午的零工,正窝在寝室上脚指甲油,上到第三个脚指头时手机响了。虽然是陌生来电,但第一句话我便听出了是他。某种程度上,我喜欢一个人的声音要胜过他们的颜,我甚至时常会不负责任地凭借声音去判断一个人的性格好坏。

而他的嗓音,酷似那些午夜电台的主持人,深沉、磁性、轻缓,每一个音节的转变和停顿都透着话剧台词般的抑扬顿挫,却又是那么漫不经心。

“你怎么有我号码?”这是我的第一个问题。

“那天城管收罚款时,不是登记了你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吗?我偷偷记了下来。”对方谦谦有礼。

电话这头我早已乐得花枝招展了,却强忍住喜悦问:“那么长的一串手机号码你是怎么记住的呀?”

好吧,我不过随便接个话茬,可爱的是他居然一本正经地回答了:“我小时候学过珠心算,对数字的默写能力很强。”电话那端停顿了几秒,随即补充道,“请问,今天下午有空吗?我想约你谈谈。”

我抬头看了一眼墙上贴的课程表,下午正好是班主任的主修课,她有一个非常可怕的外号在系里流传,名叫“葵花点名嘴”。

“真巧,下午闲着呢。”我面不改色。

见面时间是下午一点,地点就近约在我大学附近的一家西餐厅。

进门时我光顾着打量玻璃旋转门中的自己够不够漂亮,全然忘记店名叫什么了。“白马王子”今天的装扮依旧优雅得体,干净的休闲白衬衫,扣子开到领口的第二颗,好看的锁骨配着性感的喉结分分钟能把人苏倒,我打赌他一定深谙时尚杂志里成功男人的那一套。我还注意到他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以及手腕上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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