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拆迁(1 / 4)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期,南嘉县南郊的人民,感觉自己是全天下最幸运的人。
他们赶上了南嘉的第一批拆迁。
由于还没有人打过样,八九十年代的拆迁户,还没有依靠拆迁一夜暴富的想法。
他们只是觉得,自己这摇摇欲坠的自建房,居然政府还要免费帮忙拆了重修?
这是祖坟上冒青烟的大好事啊!
当时政府给出的补偿方案有两种,第一种是赔房,按照实际的使用面积配给各家各户。
那时的拆迁户还比较好说话,安置的房屋建在西郊和北郊,大家想一想也接受了。
反正都是郊区,东南西北有什么差别呢?
而且,这次政府说的是建五层的小洋楼,通水通电,这不比这一会断水一会断电的自建房住着舒服。
当然,村民中也有些脑瓜子灵活的“刁民”,连夜“种房子”的事,干的人也不少。
第二种方案,则是赔钱。
八十年代,还没有商品房的概念,民间的房屋买卖,带有极大的随意性,因此,应该赔多少钱,政府心里也没有底,随随便便取了个中间值。
好在绝大多数村民,除了那些早就不在南嘉生活,且以后也大概率不会回来的人,都会选择赔房之的方式。
张玉清的二层自建小楼,也建在南郊。
这房子,本来是打算写陈强的名字,不过,修建这楼房的时候,沈伟还在世,且出了不少的钱和力。
拿了沈伟的钱,总要做些表面文章,也不好表现得过于偏心,产权证上写的是张玉清的名字,张玉清还信誓旦旦地表示,以后,这房子也有陈秀的一份。
几年后想起来,张玉清应该感谢自己当初的决定。
要不然,已经输红眼的陈强,早就将这房子贱卖掉去填自己的赌债了。
张玉清和廖翠,在陈秀的伟思教育大吵了一场,好不容易让陈秀开口,同意陈强去伟思教育上班,每个月开一百五十元工资。
可陈强是什么人?
一旦沾赌,和有了毒瘾没什么区别,深陷其中,已经很难自拔。
陈强这一个多月,是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