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8章 霸王条款(2 / 2)
又童?
除了许晨苏紫沫还想抢潘又童的作品,但是没抢到。
这些事经手的人就多了一点,不过当时她是让杨真儿去负责这件事情的,难道杨真儿没好好给她善后吗?。
看到大小姐的目光往自己身上扫了过来,杨真儿顿时一个机灵,她也看到了那一条弹幕,顿时就有些叫苦不迭!
她赶紧对苏紫沫解释道:“当时的合同是我自己全权草拟的,并没有借别人之手,或许弹幕里说的是别人。”
苏紫沫冷冷哼了一声,不屑的说道:“你怕什么?那都是多少年以前的事了,而且当时合同都没签,那个女人就掀桌了,就算被曝光出来,他们有证据吗?”
杨真儿心里松了一口气,有些庆幸当时潘又童的刚烈性子!
“沫沫你说的有道理,如果有小道消息只扔到你身上,我们直接就给对方发律师函,这种莫须有的罪名分明就是造谣,我们一告一个准。”
苏紫沫这才满意地微微颔首,随即又蹙眉追问:“还有,《学喵叫》的版权是怎么回事?”
“这一首歌应该是韩星野在盛华当艺人时期的作品吧?按照我们公司的规矩,这首歌曲的版权,难道不是属于集团的吗?他韩星野哪来的权力转给许晨?”
所有混迹娱乐圈的都知道,盛华娱乐有一个臭名昭著的卖身条款,那就是,盛华旗下艺人的作品,都属于盛华集团!
这是铁打的规矩,不签?那就别想踏进盛华的大门!
可偏偏就是这个霸王条款,每年仍有无数艺人挤破头想签。
为什么?因为盛华手握顶级资源:大制作影视、黄金档综艺、国际品牌代言。。。
在这里,哪怕是个新人,曝光度都可能碾压其他公司的当家艺人。
“签了盛华,作品就不是你的了,但机会全是你的。”业内流传的这句话,道尽了艺人们的两难选择。
多少人明知道是饮鸩止渴,还是义无反顾地签下那份“版权转让协议”,就为换取那万分之一的走红机会。
对于这样的霸王条款,苏盛华本人丝毫没有惭愧之心,那是因为制定这么不平等条款的平台不止他们这一家,说起来他还是跟别人学的呢。
十几年前有一家以盗版起家的晋江小说文学论坛,慢慢的发展起来以后,成为华夏最大的小说平台之一,其幕后的老板便膨胀了,通过不断地更改合同,最终把合同变成了平台作者的卖身契!
他们不仅要有作者的小说版权,还要有作者的其他任何文字著作的版权,包括作者在学校发表的毕业论文都属于他们,苏盛华觉得自己相比于那家小说平台的老板还算是善良的了。
既然韩星野能进入盛华集团,想必也是签下了那份不平等条约,既然如此,那么《学喵叫》这首歌的版权就应该是盛华集团的呀!他韩星野凭什么做集团的主啊?这可是慷集团之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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