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草原(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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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算,他的大儿子已经完亲了。

可是草原的风气和习俗让孩子不像一个汉人。

大儿子对自己身上的汉人血脉感到耻辱,厌恶自己这个汉人父亲,他已经不跟自己来往了。

女儿也是越大,也就越厌烦自己。

如今大女儿的肚子已经大了,孩子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

不对,是她不说。

在这草原自己王文新虽然妻妾成群,子女无数,手里的权力也不大不小。

身处热闹之中,却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孤单。

王文新不恨。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兄终弟及”是草原的习俗,在这里讲伦理纲常,人伦道理是不可能的,只能认命。

王文新和余令讨论这个问题。

土默特的乱就乱在“兄终弟及”和“收继婚”这两个问题上。

部落首领去世之后,他的兄弟和儿子有机会继承首领的位置。

为了权力的稳固,儿子会娶自己的母亲。

如果继任者是雄主,暂且可以维持一代,一旦出现了实力均衡的局面,就会出大问题,大动乱。

因为……

因为每一个人的父亲都当过部落首领,身上的血脉都尊贵,所以他们每个人都有部落首领的继承权。

比如说……

素囊是三娘子的孙子,卜石兔是扯力克的孙子,而扯力克是第三代顺义王,还是三娘子的丈夫。

所以素囊不认为自己的血脉比卜石兔差。

宋濂老先生的“胡虏无百年国运”这句话虽然有些不准确,但绝对是至理名言,足以流芳百世。

从俺答可汗的如日中天,到现在土默特乱成一片,这个时间刚好是百年左右。

想到这些,王文新突然有了决定。

他要在这里买一个女子,怀上自己的种后回长安。

从那一刻起,他就是自己家的大妇。

若生出一个儿子他就是自己的长子,一想到这些,王文新突然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道。

在大明长大的儿子,那才是自己的儿子。

自己还能干,必须干,为了自己的儿子也要干。

烧完信件,王文新脱胎换骨。

走出帐篷的时候他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他要找一个胖的,壮的,屁股大的……

此刻的刘州开始了自己的“探子”生涯。

这一路他收获颇丰,素囊和卜石兔的胜负已分,素囊没死的族人带着他的的二儿子从归化城跑了。

听说跑去了青海土默特部。

其余十二部也闹腾的厉害,都有了自立为王的心思。

刘州低下头在本子上写道:

“今,宣府白洪大自为一枝,河套吉能自为一枝,虏王所制者,山、大二镇十二部而已,其余皆拥兵自重!”

笔迹干涸,刘州满意的抬起了头。

自从踏入了河套区域,这一路虽然小事不断,但区别却也感受得到。

草原人没有以往的嚣张不说,也会笑了。

刘州知道,他们这是在继续积蓄力量!

力量的来源就是大明的物质,刘州很多时候忍不住想,若是大明彻底的断绝商道,死守长城,这草原能抗多少年。

草原人崇拜强者。

先前的时候刘州也这么认为,可自从跟余令有过一次深入的交流后,刘州不这么想了。

刘州现在还对余令当初的话记忆犹新。

“崇拜强者?”

余令不屑的吐出嘴里的茶叶沫子嗤笑道:

“不要侮辱崇拜这个词。”

“不掺杂利益的崇拜叫慕强,一旦掺杂了利益那就是势利眼,还崇拜强者,他崇拜个狗屁!”

刘州深以为然,国与国之间就像是人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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