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投机倒把罪(2 / 3)
教导员拿着一封电报慌慌张张的跑到我面前来说道:“营长,不好了,先进公司被查封,杨先进以及公司的几个负责人都被抓了!”
“什么?”闻言我不由一惊,问道:“杨先进被抓了?什么罪名抓的?!”
这时我就不由奇怪了,我已经再三交待杨先进要小心、要低调、要按国家的政策办事,怎么现在还会出事。
“投机倒把罪!”教导员回答。
“投机倒把罪?”闻言我不由一愣,投机倒把这个词我虽然听说过,可是却不知道这罪名是个什么玩意。
“差不多就是……非法倒买倒卖!”教导员解释道,不过看他脸上的表情好像就连他也不是很清楚这个罪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这并不奇怪,一来是因为我们部队与和平社会脱离太久信息不灵通,尤其是我们合成营的,那可以说是基本都在部队里忙着训练要么就是忙着打仗,几年都没回家过的也是常事,那对和平社会的一些事当然就是一知半解了。
二来则是因为“投机倒把罪”这个罪名国家也没明确的规定是怎么回事,所以就算是在和平社会的人对这个罪该怎么界定都知道的不多。
后来我才知道这罪名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国的经济体制原本是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按计划按配给分配的,但是改革开放后这种体制就有了些变化。
有什么变化就不用说了,就是出现了市场经济。
如果全国上下一口气就都搞市场经济的话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但问题就在于只是部份地方实行市场经济……这种政策从大的方向来讲是对的,中国这个国家太大了,有什么新的政策是不可能头脑一热就全国上下实行的,否则的话,一有什么问题
那就没法回头了。这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经济特区”,也就是先开放一部份城市做为试点。
其实在这时非经济特区也已经实行了一部份的市场经济,比如一个企业,生产的产品完成了计划的任务之后,超出计划的部份就可以按市场价出售。
这就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我国在这时同时有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两种体制,也就是双轨制并行。
计划经济是连价格都规定死的,而市场经济的价格则是由市场的供需关系决定价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物以稀为贵”。
这直接导致了完全一样的产品却有两种价格,市场价是国家统配价的两倍甚至更多。
于是一些当官的、有手段、有关系的,就千方百计的用“走后门”、“批条子”等手段以国家统配价拿到大量的产品,再经过层层倒卖最后以高价在市场上出售,甚至还有些商人利用雄厚的资金拿到产品后囤积起来不卖,直到市场因为紧缺这种产品而价格飞涨之后才出手。
这带来的后果当然是十分恶劣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物价不正常的上涨,更严重的是间接影响,百姓因为物价飞涨也参与到囤积商品的行列中去……这一点倒是可以理解的,这米啊、盐之类的生活必须品都是一天一个价,那百姓当然是希望买上越多至少保证这段时间不会受到价格影响再说。
于是这就进一步扰乱了市场秩序,甚至在百姓中都造成了一定的恐慌认为还是以前的计划经济好。
政府对这一现像也是措手不及……几十年来实行的都是计划经济嘛,哪里会想到一开放就有这么多、这么大的问题,于是慌慌张张的在79年7月就笼统的规定了“投机倒把罪”。
但法律这东西,如果只是笼统的规定而没有详细的界定犯罪范围的话就会出现很严重的问题,这就像“流氓罪”一样,不管什么都能用这个罪名去套,“投机倒把罪”也是这样。(注: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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