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搏命之王,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1 / 4)
第174章 搏命之王,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
“轰!”
山洞石壁被轰出通道。
厉胜男临走之前,把山腹之事告诉阎铁珊,阎大老板非常够意思,僱佣一批土夫子,硬生生挖穿了山腹。
这些摸金校尉、卸岭力士,做別的事情不擅长,做这种事,没有比他们更擅长的,这是他们吃饭的本事。
观山寻脉、火药开路、生克制化、长锄大铲,管他什么机关陷阱,什么铜浇铁铸,不过是土鸡瓦狗罢了。
“李大侠、陆大侠、大侠,你们怎么样了上官木在什么地方”
阎铁珊慌慌张张带人走来。
由不得他不慌张。
霍休设计杀光金鹏旧臣,阎铁珊在必杀名单上,眾所周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太监的人缘非常非常差。
阎铁珊就曾说过,自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內务总管,在金鹏旧臣中,他可以说是人缘最差、名声最臭的。
按照上官木的脾气,如果有对阎铁珊落井下石的机会,肯定会把阎铁珊大卸八块,尸体扔到山沟沟餵狼。
阎铁珊不怕死,只不过,他从五岁开始便是残缺的,想留个全尸,想死后有人给他披麻戴孝、
烧香祭奠。
一个太监,活到七十多岁,他大概率不怕死,只担心做孤魂野鬼。
李兆廷道:“阎大老板,劳烦你过来看看,他到底是户部尚书上官木,还是国舅上官瑾,我有些迷糊....
阎铁珊身形如电,一步掠至李兆廷有些感嘆。
或许是某几位作家影响太大,武侠世界的太监,大多有两种特点。
一是葵宝典,速度比较快。
二是天罡童子,防御比较高。
阎铁珊属於前一种。
当年就是他背著小王子,在千军万马中衝杀出来,一路逃到中原。
阎铁珊低头查看霍休的脚趾。
天生六趾。
这个特徵做不得假。
紧跟著擼起霍休的衣袖。
金鹏贵族手臂有禽鸟纹身。
皇族有专用纹身,百鸟之王。
臣子有特定纹身,鸟中贵族,
两种纹身看起来很相似,实际上截然不同,皇族纹身栩栩如生,就像被凤凰大鹏盯著,臣子纹身相对呆板,带有工具属性,样式以鹰集雕为主。
户体身上有两种纹身。
超过甲子的皇族纹身。
不超过两年的臣子纹身。
“他是他是上官瑾,无论他如何易容,除非把手脚砍掉,否则纹身和足趾不会改变,我不可能看错。”
阎铁珊快速反应过来:“青衣楼主原本是上官木,上官瑾杀了上官木,取代了他的位置,成为青衣楼主。”
“上官瑾会武功吗”
陆小凤隨口问了一句。
“国破家亡之际的顾命大臣,能力可以不够,但武功必须高强,否则如何护卫小王子杀出重围上官瑾的武功非常特殊,这是金鹏国的传统—“
金鹏国有独特武道体系。
臣子是数值怪。
皇亲国戚是机制怪。
皇族掌握的武功,对付江湖侠客远远不够,对付臣子有绝对压制。
换而言之,上官瑾的武功,能够克制上官木、阎铁珊、独孤一鹤。
以李清冥为例。
李清冥三剑击杀上官瑾。
上官木两招秒败李清冥。
上官瑾一招生擒上官木。
阎铁珊感嘆:“事到如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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