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7章 穷怕了!一文钱我都没敢花啊!(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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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钱不是钱,这么大一锭金元宝,就算敞开肚皮,把肉吃到嗓子眼,也是远远吃不完的。

郭大路没怀疑李兆廷是贼。

李兆廷身上没有“贼味”。

说句不好听的,就凭这张脸,哪天他穷疯了,穷到偷钱的程度,完全可以凭小白脸傍富婆,郭大路从未见过这么俊的人,怪不得女镖头忍不住!

麦老广笑呵呵的送来肉食。

只有肉,没有酒,没有馒头。

麦老广不卖后两样东西。

想吃,可以去别的地方买,这使得麦老广的口碑非常硬,指望他吃饭的主食铺、酒铺,都很感激麦老广。

生怕他哪天想不开,在烧腊铺摆上蒸笼、酒缸、凉菜拼盘,以麦老广烧腊的口碑,这些店铺会瞬间垮掉。

不一会儿,来了三个外人。

一个又高又瘦,像一根棍子,他的外号就是“棍子”,也叫“夹棍”,听名字就知道,此人是公门中人。

“夹棍”是最常用的刑具,任何罪犯落到他手里,都要挨一顿揍。

这顿揍不是为了审案,而是搜刮罪犯的钱财,罪犯没钱,就让亲属给,亲属给不出,就打断腿杀鸡儆猴。

一个穿着华丽丽的金色袍服,鼻子特别大,占据三分之一张脸,嘴巴却非常非常小,像是条金毛狮子狗。

他外号“金狮”,也是公门中人。

最后一个是个黑衣黑袍,背着一把将近五尺的奇葩长剑的剑客,身上散发恶狠狠的杀气,剑上透出血气。

黑袍人不是江洋大盗,而是两位捕快雇的帮手,负责捉拿凤栖梧。

凤栖梧是恶名昭著的江洋大盗,从不轻易出手,出手就是十桩大案,数万两黄金,喜欢连皮带骨一口吞。

别的盗贼作案,都是偷盗比较值钱的物件,或者盗取真金白银,凤栖梧什么都要,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真金白银,翡翠玉器,书画瓷器,绫罗绸缎,珍稀药材,就连丫鬟仆役马夫的铜板,厨子偷藏的鸡腿,看家护院的黑狗黄狗,凤栖梧也不放过。

凤栖梧很少亲自杀人,但这种鸡犬不留的决绝作风,让很多人破产,把这些人逼得投河、上吊、跳悬崖。

贪财的盗匪有很多,如凤栖梧这般爱钱如命的,实在不多见,凤栖梧赚钱不是为了销,不是天酒地。

他是为了欣赏。

凤栖梧最大的快乐,就是欣赏自己偷盗来的金银珠宝,听着白玉翡翠碰撞的声音,听着大珠小珠落玉盘。

他喜欢把金子含在口中,静静品味金子的味道,就算给他一百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凤栖梧也不会动心。

凤栖梧应该是“凤妻吾”。

就像霍休,不需要老婆,金银珠宝是他老婆,自己是自己的老婆。

凤栖梧曾经被抓住过,抓住凤栖梧的就是夹棍,为了逼问钱财,夹棍严刑拷打他大半个月,凤栖梧硬挺着,一个字也没说,待到夹棍放松警惕,用藏在后门的钢丝锯子,锯断了镣铐。

这是种常见的逃狱方式,提前订做一把钢丝锯子,用石蜡包裹住,藏在自己后门,或者吞入腹中,以此来逃脱捕快搜查,半夜时偷偷切割镣铐,再把窗户铁栅栏割开,用缩骨功跑路。

凤栖梧这种级别的盗匪,从来都是单人单间,方便捕快敲诈勒索,也方便他跑路,这是特殊的监狱博弈。

不巧的是,夹棍赌输了。

夹棍因此被朝廷问责,彻底失去升迁机会,对凤栖梧恨之入骨,一直在追查凤栖梧,一路查到这座小镇。

距离凤栖梧逃跑过了十多年,凤栖梧精通易容,身形容貌早已改变,就算站在夹棍面前,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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