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资本家?不,人民企业家! 第160章 消费者维权基金?总局,这是我中消协的活,你可不能硬抢(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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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而是因为这件事处理好了,就是白捡来的政绩。

    要知道,中消协积极呼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事宜,正在大力推进当中。

    且拟于今年(2013年)10月25日在京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若能通过,则于次年(2014年)3月15日,也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该法自1993年颁布、1994年1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重大修改。

    不仅修订幅度很大,由原来的55条增加到63条。

    还对原法的大部分条款都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而且修订宗旨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特别是网络购物的兴起,回应消费者关切,解决维权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加大了惩罚性赔偿力度,减轻了消费者举证责任,加强了网络交易平台责任,并强化了消费者协会的作用。

    总而言之,群星科技集团发起,强东自营重度参与,正在广邀盟友如四十大盗的这个“假货必赔消费者维权基金”,完美地踩中了时代发展的一个趋势,把住了国家深化改革、强保民生的脉络。

    并且让中消协看到了一次风口。

    正值修订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上会表决的重要关头,中消协与几大头部电商平台联合搞出一个“假货必赔消费者维权基金”,由头部电商平台出钱,中消协监管,替消费者发声,这是多美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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