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乘风破浪,名飞云上(5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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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如今栗在庭口中的祖宗成法。

    “榷十之二!?”

    这税数,高得有些吓人。

    直让王国光豁然转过头,紧紧盯着栗在庭。

    申时行也露出惊讶的神情,栗在庭究竟在福建如何纵横捭阖,竟能从容榷十之二!?

    成法归成法,不可能拿来就能用,前宋还动辄海税年入百万两呢。

    今时不同往日。

    要知道,高拱主持的隆庆开海,阻力重重,只开了一个泉州月港,不仅将税收托付给地方留存,作为军饷,甚至年收税也不过“一万余两”,跟打发叫花子没什么区别。

    开了两年后,外藩来朝的船只有所增加,关税多收了些。

    福建地方立刻上奏,言及“饷骤溢至二万九千两,实涸泽而渔”,此后便一直停在了三万两这个数目。

    跟这对比起来,榷十之二,可真是好大一笔钱。

    国初时,太祖只收海贸六分税,海税也没有低于十七万两的时候。

    栗在庭沉着地点了点头:“外藩,以及海商……我是说民商,日夜求互市而不可得,哪怕十之二亦是趋之若鹜。”

    “抽税之事,我业已与福建诸商行、藩属达成了共识。”

    他稍微解释了一句,而后继续说道:“如今彼辈唯一的顾虑,便是朝廷的态度。”

    “生怕朝廷举棋不定,行而又废,乃至引蛇出洞。”

    “再加上有心之人鼓噪,福建坊间‘宁信走私,不信舶司’的民谣,几乎都唱开了。”

    “哪怕我亲自出面作保,彼辈却唯恐我是胡宗宪第二。”

    “寻根究底,此事尚需中枢臂助……”

    说到这里,意思就已经很清楚了。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汪直生为互市,死为互市,哪怕遗言,都在为互市奔走疾呼“通关纳税必使沿海富庶”。

    其人受戮二十年以来,番外贼寇愤然不平,浙闽海商皆以为冤,东南百姓欲平其反。

    可以说,汪直几乎已经成了沿海互市的精神象征。

    而当初诱杀汪直固然一时痛快,但代价就是封疆大吏的信用、中枢的威望、以及朝廷开设互市的可信度。

    徙木立信为何传颂至今?营商环境被破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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