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0:征途(16)(5 / 7)
想拿两份儿钱。
秦天气急之下,帮助牧师一同抗对那群雇佣军,最终秦天在医院里呆了半年,而那群人,全部被他给杀了。
这一战,秦天在国际佣兵界,一举成名。
绝大多数人,笑秦天傻,白痴,看不清形势。
作为一名雇佣军,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该被别人取走。
谁知道自己还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活一天是一天,这么轻松的钱不挣,反而免费帮牧师,差点把自己弄死。
这是蠢到何等地步?
极少数人,钦佩秦天,对他心生好感。诸如屠夫,肥狼,快刀,刺客,扳机,还有陆夕瑶。
躺在医院的半年里,秦天想了很多,最终,他决定自己建立一个佣兵团——狼群。
秦天出院以后,登高一呼,屠夫,肥狼,快刀,刺客,扳机他们来了。
当时,也是这么个情形。
只不过,屠夫扳机他们气焰比较张狂一些,反倒是这些境界强大,实力高深莫测的人族翘楚们,很是乖巧温顺。
同样的一幕,同样的话,勾起秦天无数的回忆。同时,热血沸腾,狼群,绝对不能就这么垮了,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在,狼群的道义,就必须传承下去。
哪怕某一天,自己没了,狼群依旧存在,狼群的道义,充斥着世界每一个角落。
许久,秦天深吸了一口气,目光中透露着无比的坚定。“屠夫,肥狼,快刀,扳机……护佑我。”
从这一刻起,令魔族闻风丧胆,跌名整个大世界的一支铁血队伍,重现昔日辉煌。
它的名字——狼群。
“狗走天边吃屎,狼行千里吃肉!”
“狼是狡猾,机智,勇敢的动物。一匹狼,还会惧怕雄狮猛虎和猎豹。而一群狼,在一群狼的眼中,没有天敌,只有猎物。”
“两个道义。”
“第一,狼,是贱骨头,是硬骨头,永不可驯服。如果你被驯服,那就不是我狼群的成员,你是一条狗。到那个时候,不用别人,我会亲手宰了你。”
“第二,不抛弃,不放弃。如果有一天,我们中的一员,被对方控制住。就算所有的狼,全部死绝,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我们的人,救回来。”
“要么同生,要么共死!”
秦天的声音,似乎充斥着莫某魔力,令人血脉喷张,热血沸腾。
这一刻,两百零七个武者,一同拽紧双拳,齐声呐喊。“要么同生,要么共死!”
铿锵激昂的声音,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