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三个故事开局(2 / 4)

她宽限几天,然后就走了。”

    “她以为没事了,结果又过了几天,债主带着官府的人来了,说她欠钱不还,请官府做主。”

    “官府就拿出借据问她,那是不是她签的借据,她看到熟悉的借条和手印就承认了。”

    “于是,官府站在债主那边,要拉她家闺女抵债。”

    “原来啊,那张借条上写的是借款二十个大洋,七日归还,每超一日加一个大洋利息,如不能还清,愿以女儿抵利息。”

    “这些内容,债主可一句都没对她说过啊,因为她不识字啊,别人说什么,她就只有听着。”

    “于是,女儿就被拉走了,后来听说被卖到了八大胡同。”

    说道这里,大家都议论起来,都叹息旧社会的人太坏了。

    可是,孙志伟的故事还没有完,他继续说道:

    “女儿被拉走后,官府给他们重新立了字据。女儿虽然被抵了利息,但欠的钱还是要还,女人只能又在新的字据上画了押。”

    “她以为有官府的人在,那字据肯定没问题了,可惜啊,那些人都被债主收买了,新字据写的是:借款100个大洋,利息每天10个大洋。”

    “等男人回来的时候,利息加上借条上的100个大洋,欠款已经超过200个大洋了,男人也还不起啊。”

    “最后不得已,男人卖了房子、媳妇和小儿子,才把债还清。”

    “但是这个家已经散了,男人带着大儿子不知所踪,媳妇被卖后自杀了,小儿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