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应天学府(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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哉其弊在吏治不清,执行歪曲,此乃人之弊,非法之本意必恶也。”

他引经据典,从《周礼》泉府之职说到宋代三冗之弊,逻辑清晰,层层推进,既肯定了变法的必要性,也分析了其失败的具体原因,最后归结於“法无善恶,唯在得人”以及“改革需循序渐进,顺乎人情”的道理。

一番言论,既驳斥了对方全盘否定的偏颇,也避免了为王安石全面辩护的极端,显得客观公允,令人信服。原先支持李姓同窗的人,也纷纷点头沉思。那场辩论之后,秦思齐“善辩、明理、不偏激”的名声便在书院传开了。

最令同窗们感到惊奇甚至有些“匪夷所思”的,是秦思齐的数算能力。明代科举虽不考算学,但书院认为算术能“磨链心志,启迪智慧”,故也开设相关课程。

一日,算学教习出了一道难题:“今有梯形田一块,不知其亩数。只知南头宽四十步,北头宽五十六步,纵深一百二十步。又知此田共纳夏税小麦三石二斗。依本地则例,每亩田纳夏税麦五斗。问:此田实为几何亩官府计亩纳税可有误差若有,误差几何”

此题涉及实际的土地测量和赋税计算,步骤繁琐,许多同窗听得头晕眼,不知从何下手。

秦思齐却沉著冷静。他首先意识到关键是求出梯形面积。他默念《九章算术》中的梯形求积术(直田法):“並南北头宽,半之,以乘纵深,得积步。”

接著,他回想皇帝钦定的亩制:1亩 = 240平方步。

遂以总面积除以每亩步数:5760 ÷ 240 = 24亩。

据此,应纳夏税:24亩 x 0.5斗/亩 = 12斗 = 1石2斗。

但实际纳税额为3石2斗,远超此数。

秦思齐並未停止,他敏锐地察觉到问题可能出在亩制上。他想起一路游学所见,各地亩制大小並不完全统一,虽朝廷有规定,但民间往往沿用旧习。

他假设官府可能是按另一种亩制(如大亩,1亩=360平方步,或更复杂的当地习惯亩)来计算的。

他尝试用实纳税额倒推官府认定的亩数:

实纳税3石2斗 = 32斗。

每亩纳5斗,则官府认定亩数为:32斗 ÷ 0.5斗/亩 = 64亩。

再用总面积5760平方步除以64亩,得到:5760 ÷ 64 = 90平方步/亩。

立刻指出:“学生算得此田实为二十四亩。然官府或按当地旧制『小亩』徵收,一亩仅为九十平方步,故计作六十四亩,以致税赋远超国法规定。此非计算之误,乃亩制紊乱、官吏或因循旧例、或有意盘剥所致!误差高达一倍有余!”

不仅算得快,算得准,更从中剖析出了赋税实践中存在的深刻弊病,將一道单纯的算术题提升到了关乎国计民生的策论高度。

算学教习听后,惊讶不已,抚掌嘆道:“妙哉!秦生不仅算学精熟,更能由此及彼,洞察时弊,真乃实学之才也!尔等当效仿之,学问之道,岂独在经文之中”

经此几事,秦思齐在应天书院中声名鹊起,不再是那个默默无闻的外来游学士子。他的才华与务实学风,贏得了师长的讚赏,也引来了同窗的敬佩与结交之心,当然,也为他带来了更多纷繁的交际邀约,这其中,便包括了那流光溢彩、诱惑无限的秦淮河之邀。

而这,也促使他必须做出更清晰的选择,是沉溺於眼前的虚名与浮华,还是坚守初心,向著最终的目標会试考场。

如此才学,自然引人注目。很快,便有不少同窗向他伸出橄欖枝,或请教问题,或邀他参加诗会、文宴。

秦思齐懂得“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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