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李大狗的南漂生活(4 / 4)
歌曲,自然地效果也很好。
他在这里的工资是4o元每天。
加上打赏,一个月可以挣15oo多块钱。
挣到钱的李征南,花钱也大方。
他给自己租了一套舒适的房子,这样他才能买钢琴和烧的音响,才能买进口的正版唱片。
他还舍得花钱去健身,他练习拳击、游泳和健美。
这都是当时非常时髦的爱好。
因此,李征南基本上就是个日光族。
反正他能唱歌,天天见钱。
身上没钱了也不紧张。
只要留够了晚餐的钱就可以了。
结果就是三年下来,李征南各方面进步都很大,就是没有攒下钱。
他先后谈了几个女朋友,人都很漂亮,都也喜欢他,但是最终都是因为他没钱而告吹了。
有一次他还遭到了劈腿女友和她的新男友的殴打。
搞得他现在对漂亮女人都会产生一种自然的抵触情绪。
1993年,25岁的李征南,在繁华的广圳特区就像一个无根的浮萍四处游荡。
离他“征南”
的宏伟目标越来越远。
他本想着功成名就,衣锦还乡,让父母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那个遥远的李家村离他的生活却越来越远了。
越是拖得时间久了,他越是不想就这样回去。
可他人生的方向在哪里呢?他难道就靠着这夜场的工作支撑起他梦想中的未来吗?
终于有一天,一个人完全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赵明月,这家西餐厅的老板,走进了李征南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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