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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倾倒了一杯波尔多红酒。

    饶是她在审美上略有欠缺,但也能一眼感受到它精致的工匠手艺;

    它的尊贵,它无声无息、但又张牙舞爪地向世人透露着符号价值:我很值钱,背我的人很有钱。

    既然他给她买两百多万的戒指她都接受了,再不接受一个不抵零头的包包,就显得有点矫情了。

    要一亿也是要,要完一亿还会纠结要不要一千万嘛?

    都说“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依她看还有一句“砸的钱多了,接受的人也不矫情”。

    就着屋里黯淡的光线,蒋宗也瞧着她脸上的神色,见她表情略有所松动,不再是之前不愿接受他礼物的固执,心中了然地笑笑,一颗心奇异地放松下来。

    他之所以要在一开头就砸大钱送戒指给她,想收到的就是这种效果。

    他想慢慢地打开她的心防,直到她毫无心理负担地享受他所赠送的所有。他喜欢看到她接受礼物时眼睛亮晶晶的满足。

    “喜欢吗?”蒋宗也伸手过去,捏捏她的脸。

    “喜欢,”乔若璎低声,“就是这颜色不太日常。”

    不是百搭的黑白灰和大地色。

    既然送都送了,为什么大boss不能送她一个更百搭的颜色?

    “用不着太日常。反正你之后还会拥有很多个。”蒋宗也轻描淡写地说。

    “...”

    乔若璎微微睁大眼睛,一双荔枝眼黑乌乌的,眼白分明,清透如琉璃。

    听他的意思是,之后还会给她送别的爱马仕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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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只包包,拿来配你那件红白格纹衬衫正好,颜色和格纹衬衫的红也很呼应,再配一双红色小羊皮单鞋,RV和萝卜丁的都可以。”

    蒋宗也说。

    他向SA定下爱马仕包包的颜色时,脑海里早就想好了她的搭配。

    少女衬着身后青绿的梧桐树,迎着风发丝被吹起,笑容明艳,格子衬衫一角细细地在腰间扎一个蝴蝶结,腕上再挎一个正红色爱马仕birkin,青春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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