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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吗?”
孟虎:“副城主,其实我是想去找姜柠的。”
靳言一听顺路啊:“那你跟我走吧,正好我也要去。”
秦许脑袋微微向后扬起,脖颈跟着向后,可以看到上面绷紧的血管,充满那种雄性荷尔蒙爆棚的性感,他半眯着眼睛,看着猎物。
猎物是一只笨蛋小兔子。
小兔子已经叼着诱饵胡萝卜叼了很半天了,但这只在末世里的小兔子,一看就是没吃过胡萝卜的,根本不会吃。
这么半天了还在和胡萝卜尖较劲,那张粉嫩的小嘴对着胡萝卜尖又是咬,又是舔的,口水都要把胡萝卜尖泡皱了。
他真想教教这只笨蛋小兔子,在末世里遇到食物,要大口大口的把食物都吞进嘴里才对,这才是末世的生存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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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怕吓到小兔子,毕竟胡萝卜是小兔子的食物,但小兔子是他的食物。
他要找准时机抓住这只小兔子,从兔子腿一路的咬上去,这个小兔子在这末世还长的挺肥的,有着一个肥肥的小屁股,他已经可以想象一口咬下去会有多香。
当然,兔子肚子也不能放过,要全部,全部都吞之入腹。
他悄悄的趁着小兔子不注意,把胡萝卜又往小兔子嘴里送了送,他想等小兔子吃迷糊了,这样自己才好抓住。
可是小兔子真的很小,嘴巴也很小,他只是把胡萝卜送到大概中段的位置,小兔子的嘴巴就被撑得要合不上了。
秦许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在这末世想吃一口兔子肉可真不容易啊。
靳言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靳言这人也没什么副城主的架子。
说起了孟虎和姜柠认识的经过,靳言听到小老大居然为了救他,主动被抓有些意外和惊讶。
脑海里冒出姜柠的样子,说好听点漂亮并且有一种易碎感,就该好好的捧在手心里,放在玻璃罩子里保护起来,说的简单点就是一看就是一个,胆小的弱鸡。
但现在他改变了自己对姜柠的看法,而且他居然还能撑到和老大遇见,虽然是只丧尸吧,但也是面对异能者啊。
至少也是有勇有谋了。
糟糕。
这小老大又漂亮又是丧尸,还有勇有谋,会不会嫌弃老大啊?毕竟老大他要智商有脾气,要武力有脾气,要脾气有脾气。
而且整天丧着个脸,好像全世界所有的生物,都欠他百八十万似的。
啧啧,以前他担心老大是渣男,他现在开始担心老大会被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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