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灭你们,一人足矣!(2 / 3)
付你。”
赵天城嘆了口气,坐在客厅的凳子上。
他坐下来,摆了摆手,示意霍羽也坐过来。
霍羽並未推辞,坐在赵天城身旁。
赵天城顿了两秒,思量道:“羽儿,你认为,以咱们赵氏武馆的力量,能对付何兰吗”
“我说的並不是婆娑城的何兰,而是加里曼丹岛的何兰人。”
霍羽愣了一下,而后思索著摇了摇头。
他郑重道:“何兰在加里曼丹岛驻有重兵数万,我赵氏武馆不过千余弟子。”
“且不说我们没有长枪大炮,便是有足够的长枪大炮,也绝对无法对付何兰在加里曼丹岛的重兵。”
“掌控者虽有无上神力,但我只能请掌控者降临一次。”
“以我赵氏武馆的实力,绝对无法撑到何兰匯聚全部力量的那一刻。”
赵天城微微頷首,斟酌道:“羽儿能认识到这点,为父便放心了。”
“以我赵氏武馆的力量,决然不可能与何兰硬拼,更不能打长久战。”
“这对我们异常不利。”
“战则必输。”
“《孙子兵法》有云: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
“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櫓轒舟,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又三月而后已。將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霍羽若有所思。
《孙子兵法》,他曾经跟隨赵天城学过。
这一段出自《孙子兵法谋攻篇》。
其大意是,在用兵打仗的原则中,能够使敌国完整无损地降服是上策,击破敌国就次一等。
能够使敌军完整无损地降服是上策,击破敌军就次一等。
能够使敌旅完整无损地降服是上策,击破敌旅就次一等。
能够使敌卒完整无损地降服是上策,击破敌卒就次一等。
能够使敌伍完整无损地降服是上策,击破敌伍就次一等。
因此,百战百胜,並不是最高明的;不通过交战就能使敌人屈服,才是最高明的。
所以,用兵的上策是挫败敌人的计谋,其次是破坏敌人的外交联盟,再次是直接攻击敌人的军队,最下策是攻打敌人的城池。
攻城的办法是出於不得已。
製造攻城的盾牌和战车,准备攻城的器械,需要三个月才能完成。
堆积土山攻城,又要三个月才能完成。
將领如果因不能克制愤怒而率领士兵像蚂蚁一样爬墙攻城,结果士兵死伤三分之一,城池还是攻不下来,这就是攻城带来的灾难。
因此,善於用兵的人,使敌人屈服而不是通过战斗,夺取敌人的城池而不是通过攻城,毁灭敌人的国家而不是通过持久战。
一定要用最完整无损的方式来爭胜於天下,这样军队不受挫而胜利可以完全获得,这就是用智谋攻击敌人的方法。
赵氏人微力薄,最好的结果不过是拿下婆娑城,成为加里曼丹岛的一个独立城。
可小小的婆娑城对何兰而言,又算得了什么
如果有足够的利益,或者说足够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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