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2 / 4)
告诉我,怎么做才叫符合常识?”
“是看到有人摔倒在地,只需要袖手旁观就是符合常识吗?”
听到林川的话以后,审判长汪杰顿时黑了脸。
只见他强行压下心中的不快,然后沉声道:
“法庭再次提醒被告方代理人,不要恶意揣测合议庭的问话!”
“根据生活常识,如果发现有人需要救助,正常人第一时间应该是报警求助!”
“而反观本案,王家强直到将人送到医院以后,依旧没有选择报警,这是为什么?”
“而且既然你没有撞人,为什么还要垫付医疗费?这又是为什么?”
“如果说你是在助人为乐,那么对方家人不让你走的时候,你为什么不理直气壮地反驳?不选择报警?”
“被告方,你能给法庭一个合理的解释吗?”
此话一出,众人的关注点再次来到了王家强这里!
大家觉得审判长似乎说得也没有错!
你既然心里没有鬼,为什么一早不自己报警?
甚至是被对方家人拦住不让走的时候,你还是没有选择报警?
这一点确实不太符合生活经验!
此时大家也带入到了自己,如果说自己没有撞人,反而被冤枉,肯定会第一时间回怼过去!
哪怕是对方敢说一句不中听的话,直接就开撕了!
这样看来,王家强的行为逻辑,似乎真的有些违反常识!
王家强此时也被问懵了!
怎么自己做了好事,还有那么多为什么?
有哪条法律规定,遇见这种事,就一定要先报警再救人?
而且审判长的话,着实让王家强有些无语!
我垫钱的时候,也不知道对方会讹我呀?
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去扶他了!
林川此时怒了!
合理解释?
这个审判长究竟是搞什么飞机?
原告对自己的主张,已经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那不就说明他的主张不能成立吗?
你作为审判长倒好,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对王家强进行发问?
难道说原告证明不了自己的主张,你就非要从被告这里反证不成?
还什么常识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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