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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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了审判长的话,原告方律师黄子辰立刻坐直了身子,然后拿出了准备好的代理意见开口道:

    “好的,审判长!我方辩论意见如下!”

    “本案事实清楚,我方当庭所提交的证据,完全可以推断出撞人者就是被告王家强。”

    “第一,我方当事人吴一良年仅六十一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根据其家人及邻居称,吴一良还经常锻炼身体,完全可以排除自己摔倒的情况。”

    “第二,被告王家强将我方当事人扶起来后,又进行了送医以及垫付医疗费,这种种的反常行为,被告并不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

    “至于被告辩称自己是在助人为乐,我方认为其完全是出于撇清责任的目的,才这么说的!”

    “第三,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被告方并不能拿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撞到原告!所以我方认为,现有的证据和事实,已经能够充分证明,吴一良的摔倒和被告有直接关系!”

    “我方请求法庭依法判处被告方承担吴一良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并且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方承担!”

    “我方辩论意见发表完毕!”

    “在此我想多说一句,撞到人后施以援救,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本案在事发后,被告对伤者进行了积极的救援,本应是值得称赞的行为!”

    “但其将伤者送医后害怕赔偿,出于逃避责任的目的,不想承担责任!其行为已经涉嫌交通逃逸!我方将视情况,保留举报的权利!”

    “审判长,我方发言完毕。”

    林川听到了对方那慷慨激昂的辩论意见后,不由地瞪大了双眼!

    好家伙!

    你还保留举报的权利?

    你咋不上天呢?

    迄今为止,本案的事实你都证明不了!

    你举报个毛呀?

    林川现在真的非常想爆粗口。

    仅仅因为王家强将原告送到了医院,你就能推断出是王家强撞的人?

    你这推断能力也忒强了吧?

    都不用辅助线的吗?

    就这也能叫证据充分?

    而且最为可恶的是,对方律师再次提出称,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撞人!

    我尼玛!

    什么叫被告不能证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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