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3 / 3)
费,原告这么做显然不符合生活常识?
按照此逻辑的话,助人为乐都需要有个度了?
到哪个阶段是助人为乐?
到哪个阶段就是不合常理?
众人纷纷被审判长的分析给弄得啼笑皆非!
此时陈老并没有与其他人讨论,而是审慎地看着手中的判决书副本。
与其他人不同,陈老并没有质疑审判长的分析,他只是在思考这种情形下,主审人员适用经验法则的推定是否适当?
虽然之前他们已经在内部会议上评价过,但是今天看到了案件的全貌以后,陈老还是谨慎地再次辨析!
因为仅从双方的证据来看,或者从原告方的证据来看,很难认定原告起诉的事实成立。
当然被告并没有举证,同时也不能判断被告的反驳成立!
综合警方及庭审情况,案件其实是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
而承办法官则是以经验法则进行推论,这种做法是不太妥当的,或者说本案中并没有正确地适用经验法则!
当案件主要事实没有查清时,法院应当如何裁判?
事实上有许多案件,受限于客观情况,根本就无法查清事实!
在这种时候,较为妥善的做法应当是按照举证责任进行处理!
你想要证明自己的主张,那么你就负有举证责任!
否则你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这种做法虽然不是最优解,甚至会损害了真正权利人的权益!但却是解决这类案件的相对较好的方法!
不然的话,随随便便找个理由,就可以对别人进行主张,那损害的又是谁的权益?
整个社会岂不是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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