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三章 大帅前方便到铜岭屯了(1 / 3)

加入书签

玫瑰的花瓣是浓郁的石榴色,坚硬而挺直的花梗将硕大的花朵支撑住,这玫瑰生长在路边的灌木丛中,慵懒地将头颅半垂在一旁的绿叶上。

蜜蜂嗡嗡地在花瓣上徘徊,左摇右晃,像极了慕艾的少年,但却被那花枝与鲜色后的荆刺逼得不得上前。

这样的场景并没有持续多久,一只铁手伸来,粗暴地拽住了纤细的枝干,匕首挥下,便将这朵含泪的野玫瑰给摘了下来,任凭那蜜蜂如何神风冲击,都无法穿透那铁甲,只能在肠穿肚烂中奄奄一息。

削去了花枝上的荆刺和杂枝,与另外七八朵争奇斗艳的玫瑰束在一起,包上粗油纸,这才送到了李悬璎的手中。

经此摧残,这些花朵非但没有失去颜色,反而增添了几分可怜的残缺美,李悬璎将鼻子放在花朵中间,深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便绽放开了。

“好香啊,但又不是那种谄媚的香。”

李悬璎将花束放到了冯森的鼻子下面,“姐夫,你也闻闻。”

鼻端的香气让冯森的精神稍微振作了一些,他笑呵呵地说道:“我还以为这种野玫瑰没有弗里斯兰那边培育的玫瑰香,没想到却还有几分意趣。”

李悬璎的手指在被削得有些破烂的枝干上摸了摸,不知怎的却突然有几分萧索:“玫瑰虽香,可刺也多。”

虽然不知道她为何感叹,冯森还是上前摸了摸她的脑袋:“哪有那么好的事情,能够两边兼顾呢?”

说话间,一个小校急速跑来,到了近前叉手躬身:“大帅,前方便到铜岭屯了。”

“大约还要多久?”

“前方有一条直道,等上了直道,估计只需要两刻钟的时间,便到了。”

从树影婆娑的草地上坐起,拍拍屁股上的草叶,冯森伸了懒腰,瞧了眼外间明媚的太阳:“说近不近,说远倒也不远,走吧,走吧。”

冯森一行从德累斯顿出发,乘了四日船,总算是到达了布拉格,在布拉格的一间原属于本地贵族的乡间宅邸中住下,冯森却不急着与那些犹太阿比们见面,反而往铜岭城那边跑去。

透明的阳光让万物都染了色,黑褐的土地,青绿的藤蔓,洁白的鸟雀,还有五色的翩翩起舞的蝴蝶。

骑在马匹之上,冯森只感觉连风都带上了一丝暖橘色,打在身上是带着一丝暖意却又含了一口凉爽。

近百骑沿着大道土路行进,说是土路,其实就是一条没长草的区域罢了,骑了没多久,一条直道便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

这条直道大约有四辆马车宽,也就是6到8米,按照设计来说,这些土路都是先将土炒熟,然后钉下木桩,掺入三合土水泥再用木锤夯实。

然后竖起草棚阴干,再阴干之后,继续在上层夯实一层土就够了。

不过考虑到欧罗巴北方阴雨连绵,所以在直道的中央还有一条大约一个马车宽度的石板砖块路,用以阴雨天快速传递消息。

这条路平常是不准走的,假如有人因为走了这条路而阻碍了驿站传递消息,是要打五鞭,苦役三个月的,假如是十万火急的重要军情,那更是上不封顶。

以此为分界线,前方便是宽阔的直道,而后面便是泥泞的土路。

再往前走出没几步,道路的两边就开始出现大片的农场和牧场了,金晃晃的小麦和黄褐色的大豆看得人眼热。

目前冯森这边常见的耕作方式是四圃轮作,也就是第一年和第三年种大豆,第二年种小麦或大麦,第四年种大麦或黑麦。

牧场中划分了土地,用的却是三圃轮作,两块地用来长草和种植苜宿大豆与萝卜,一块地用来放牧。

“这道路的两旁都是犹太人的土地吗?”

冯森用马鞭往路边的田地一指,朝一旁的韦贯之问道。

“是的,殿下。”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