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六章 “互相残杀”、“流星”(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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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腾出空闲,可以派遣部队进入都会区,支援战斗营和安德烈聚拢的反抗力量。

    “嗒...~!嗒...~!”

    “轰...!轰...!”

    从都会传出的密集枪声和爆炸,说明战斗根本未因菲尔斯、萨麦尔的死亡而停止。

    ———————

    ...

    都会11区。

    西面边缘的单行道上,有着两位配备民用护甲和枪械的退役老兵,正朝着距离他们最近的巷口狂奔。

    突然,一杆白色的骨矛被某“人”用力投掷,以极快的速度刺向一名老兵...

    “噗呲!”

    骨矛轻易击穿护甲,洞穿老兵的躯体,径直钉在前方的一辆轿车。

    “咳!”

    而胸腔有个豁口的老兵咳出鲜血,步伐不稳的向前倒去。

    “可恶!坚持住啊,老伙计!”

    好在另一位留有络腮胡的老兵,即时伸手扶住,才避免负伤的老兵倒在地上。

    可骨矛造成的是致命伤,血液止不住的从豁口处涌出。

    见此,络腮胡带着他的老战友,来到插有骨矛的那辆轿车后方。

    等他让老战友坐在地面,背身倚靠好轿车时,络腮胡发现他的老战友已经停止了呼吸。

    看到这番情况,络腮胡抬手拍了拍老战友的肩膀,双眼通红,强忍泪水的说:

    “老伙计,你先在下面等一会儿,我随后就到,别忘了,你这混蛋还欠我一顿饭。”

    说完。

    络腮胡握好手中被他改装过的民用脉冲步枪,站起身,将轿车充当掩体。

    随后把枪口对准投掷骨矛,朝他走近的一“人”,扣动扳机的大吼道:

    “去死吧!狗杂碎!!”

    “嗒嗒嗒!”

    枪口吐出耀眼的火蛇,快速射出弹匣内的脉冲弹,击打在那“人”的身上。

    但可以进行低强度爆炸的脉冲弹,却对那“人”造成的伤害有限。

    只见他,或它的身躯庞大,肌肉强健,至少有三米高。

    皮肤为血红色,面部凹陷,扭曲成骷髅模样,太阳穴还生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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