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太子岂能与这等事有所关联!((2 / 5)
bsp;就在郭汜决定宁愿挨顿军杖也要脚底抹油之际,董卓的一名幕僚匆匆闯入校场,脚步急促,似有要事。他快步走到董卓身旁微微弯腰,在董卓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众人虽未听清幕僚所言,但见董卓眉头瞬间微微蹙起,眼神中闪过一丝疑惑,随后微微颔首,脸上恢复了平静,不紧不慢地穿上衣服后便与幕僚一同离去。
望着董卓离去的背影,郭汜不禁长舒一口气,抬手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为自己逃过一劫而暗自庆幸。
军帐之中,董卓带着一身汗味掀帘而入,他虽是穿上了衣物,衣物上却带着明显的水渍,显然是尚未沐浴便径直回到大帐。
“太子庶子郭图,拜见东中郎将。”
一股略有些刺鼻的汗臭味悄然钻进郭图的鼻腔,郭图鼻子微微抽动,面色不变,强忍着不适,缓缓俯身行了一礼。
久在军中,别说底层士兵,就连军中校尉沐浴的机会都不多,有些气味倒也正常,他也并非完全不能忍受。
董卓自然察觉到郭图脸上的细微变化,却并未在意,反而起身大步行到郭图身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郭图,面色凶戾道:“汝为何向某借甲?”
郭图感受着那股扑面而来的汗臭味,抬起头,目光坦然地看向居高临下俯视自己的董卓,丝毫不惧那凶戾的面色与之对视。
身形壮硕如熊的董卓站在身形瘦弱的郭图面前,恰如一头熊罴俯视着一头小鸡崽子似的。
“汝可知,藏匿甲胄者,当何罪论处?”董卓双目微眯,眼眸中满是审视与警告之意。
郭图闻言,面容上不由浮现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大汉的诸多律法条例在后汉时期经过数次修订,哪一次修订没有他们颍川郭氏的参与?
或者说,他们颍川郭氏几乎是每一次律法编修队伍中的主持者。
这一代颍川郭氏,家主郭鸿担任司隶校尉,而他郭图亦向来以精研《小杜律》而闻名,董卓竟问他是否知晓这些法律条款?
依照高后时期整理并完善的《二年律令》,民有私藏甲胄者,以“盗”罪论处。
也就是说民间平头百姓若是私藏一、两副甲,通常处以罚款、墨刑或杖刑,而后再罚作城旦,不至于判处死刑。
但若是甲胄数目较多,则依据甲胄价值量刑,若价值达到“盗”罪中判处死刑的标准,才会对个人判处死刑。
至于是否会株连其家属、宗族,需由天子和尚书台共同裁决。
但若是官员私藏甲胄,哪怕只是一副甲,官员本人最重也是处以“弃市”或“腰斩”,若是超过一定数目,这便是用担心死前妻儿老大的安危了,直接喜提全族消消乐。
冠军侯窦宪在窦家倒台时被追究的罪名中,便包括了“私蓄甲兵”的罪名,权臣梁冀被孝桓皇帝诛杀时,罪名之中也没“私藏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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