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八章:伸冤(2 / 5)
sp;这条规则可是从第一个商业县开始实施的,皇权特许,若有违背,那是要抄家杀头的。
可现在临京县的一家比较出名的青楼,却违背了条约。
这家青楼并非不让赎身之人离去。
而是控制住了不少已经可以赎身,但却还没有破身,靠卖艺自我赎身的妓子。
原因就是这些能靠卖艺赎身的妓子几乎都是青楼花魁,受到文人雅士追捧。
因此,她们早就被一些大人物或者有钱的商人看上了。
青楼怎么可能放过这么好的拉拢大人物的机会。
所以,只要她们愿意陪这些大人物一晚上,就可以自己赎身离去。
甚至走之前青楼还会给她们一笔丰厚的银两。
可现实却是这些花魁,就是自身有才艺,才没有沦为只能靠卖身来赎身的地步。
如今让她们离开之前破身,她们岂能愿意。
可惜,这家青楼十分有背景。
而且她们也不对这些赎身的花魁用强,只是将其囚禁在自己的院落里,好吃好喝地伺候着,甚至不允许她们卖艺赚钱。
但吃喝是有花费的。
她们不吃就会饿,吃了便要花大价钱,还会将她们的赎身钱花掉。
如此一来,愿意卖艺还钱的花魁没有在契约规定时间内赎身,就只能卖身还钱。
这种事情,即便是送到官府,她们也不占理。
毕竟契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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