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十章 榴莲(3 / 4)
就没有什么兴趣,毕竟需要的任何物资都可以通过贸易来获得,如果要去管理那反而会增加行政成本。而让华人去夺取外国政权,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会产生一些隐患:
赏罚本来应当由天子来定。如果自己去夺了海外的领地,然后带着海外领土回来“朝贡”,这赏罚就是由他自己来定了。这要是成了定例,回头不管谁跑到哪个偏远小岛拉着一群蛮夷自建一个什么“阿鲁巴国”,这就乱了套了。
所以暹罗的情况属于下不为例,朝廷不会再承认另一个夏君夷民的朝贡国。对暹罗国王的处理,在某种程度上也相当特殊。首先,暹罗国王一家依旧属于“国人”,他们在户部依旧留了档,祖籍在广东潮汕。他们如果从海外回来,可以直接走国民通道,不需要经过检查蛮夷的一系列流程。
【不过暹罗国在各种方面都很有意思。这个国家作为中间地带,已经被震旦人完全控制了。本地土著的控制力仅仅局限于乡下,所有的大城市,以及95%以上的经济活动都在震旦人的控制之下——而且这一切并没有朝廷的干涉在里面,仅仅是自然渗透而已。城市里也都是震旦人,因为那些城市本人就是因为震旦的国内贸易才兴起的。】
“啊我就知道是这样。毕竟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浑浑噩噩,认真在这个世界生活的人并不多。在这个由草台班子组成的世界里,许多国家的政治是极其幼稚的,其水准通常都在京城的出租车司机之下。放任不管的话,各国的经济活动要不了几十年就会被我们的人控制所以物理上的统治根本就没有必要。”
【这还真是.还真是方便。从暹罗案例来看,这笔榴莲生意里面只有财产是由土著参与的,其他部分完全由你们的人来控制。这问题有时候还会变得相当棘手,因为很多时候其他人在不知不觉之间就会发现自己的整个生活都被控制了。】
“草台班子是这样的.不过话又说回来,暹罗理论上不是应该在南洋大臣的控制下吗?”
&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