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他的神意(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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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我就要看看他怎么砸的。”黄呈石摆了摆手,那尊骷髅开始迈步。

    大地震颤,暗影蔓延,阴风呼啸,巨大的身躯像是要将这边关生生压垮似的。

    那座阵基还没有安装好,就凭借其本身的威能,拦不住黄呈石的骷髅。

    而覃隆确认了一下没有杂兵之后,看着骷髅,他拿起葫芦,喝了一口。

    好酒,味道真好,又烈,而且还掺杂一股地狱的爽利,像是刀子一样从舌头一直刮到肚子里,火辣辣的。

    这利刃原的草籽所酿的酒,真是好酒,就是太少了。

    但是也没办法。

    哪怕是麒麟部这种大部落,草籽也是很有限的,想要养活自己人都不够,拿来酿酒的草籽真是少之又少,多酿一点酒,就要少吃一口饭,就有一个人要挨饿。

    就某种意义上来说,塞外胡人,和辽北的百姓,生活条件其实很相似。

    都是要和天地对抗,都是要拼命活着的人。

    他们信天,因为终归是要靠天吃饭的。

    他们更恨天,因为这贼老天从没给过好脸色,而现在,老天爷更是直接死了,只有神朝的老爷们才能当的起这个‘天’,能控制风云,但可惜……老爷们的脸色,比老天爷还要臭。

    他们敬地,土地是命根子。

    他们也咒地,这冻土硬得像铁板,费尽力气也刨不出多少活命的粮食。

    而且,塞外胡人比辽北还要苦,他们连粮食都没有,只能靠利刃原的草籽才能活。

    覃隆叹了口气。

    杨凌告诉他,塞外胡人,和神朝的苦民,反而是一起的,因为他们过的是一样的日子,苦的要命的日子。

    神朝的老爷们,才是敌人。

    天坛的差异,地域的远近,都不能囊括‘同伴’两个字,真正的同伴,一定是生长在同样天地之中的人。

    老爷们在另一片天地,而苦民们和胡人,却在同一片天地里,所以……不要觉得胡人是敌人,敌人……在神都之中,在凉州城内,在所有的州城之中。

    覃隆听了这一番话,觉得很有道理,所以他跟着杨凌干了,一直到现在。

    而现在,到用武之地的时候了。

    面对着那巨大的骷髅,渺小的武者起身,轻轻一跳,灵活的落到了边关之外。

    战场要在边关之外。

    然后,握紧那口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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