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狗命(4 / 5)
他刀口舔血的时候,看不见死亡,他只看见了死亡带来的财富,地位,还有力量。
一直到有一天……因为他们的名声逐渐增长,师父的仇家来了。
那时候他才知道,师父的仇家,是世家,姓‘方’,师父就是得罪了世家才会被追杀的这么惨。
第一次听说师父的对手的时候,覃隆先是害怕,然后是兴奋,再之后,他高兴的追着师父问,到底是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居然能招惹到世家!
是啊,你想想看!
那可是世家!
师父一定是干了特别大的事情,轰动一州的大事,才让世家们花了巨大的力气来搜捕,来追杀,对吧?
不过师父只是撇了撇嘴:“说些屁话,老子只是杀了一条狗而已,妈的,杀了这么多人没事,杀了条狗被追杀成这样,都快八年了!”
覃隆这才知道,原来,在有些时候,狗命比人命贵。
杀手杀了这么多人,依然逍遥法外。
但杀了世家公子哥的一条狗,就被逼的走投无路。
对世家来说,这条狗的价值远远超过一个二境杀手的价值。
那天,他们刚在一个边陲小镇做完一单,正窝在臭烘烘的酒馆角落里数着自己兜里的宝钱,盘算着下一顿是吃炖羊肉还是烤羊腿。
酒馆的门帘猛地被掀开,不是风,是比寒风更刺骨的威压。
空气瞬间凝滞了。喧嚣的酒馆像是被掐住了脖子,醉汉的划拳声、跑堂的吆喝声、碗碟的碰撞声,全都戛然而止。一股无形的、沉重如山岳般的气息笼罩下来,压得人喘不过气,仿佛连炉膛里跳动的火焰都矮了几分。
门口站着三个人。为首的是个年轻人,穿着锦袍,料子在昏暗油腻的灯光下依旧泛着温润的光泽,像初雪覆盖下的冻玉。
他面容俊秀,皮肤白皙得不像常年在风沙里打滚的人,眼神淡漠,扫视着酒馆里的芸芸众生,如同看着一堆待清理的垃圾。他身后跟着两个汉子,穿着青灰色的劲装,腰悬长剑,气息沉凝,眼神锐利如鹰隼,浑身散发着一种与这破落小镇格格不入的精悍与冰冷。
覃隆心头猛地一沉,握着宝钱的手指下意识地收紧。他没见过这种阵仗,但那年轻人身上透出的、仿佛天生就该高人一等的气度,那身后护卫铁石般的压迫感,让他瞬间想起了师父提过的那个词——世家!
他下意识地看向师父。师父原本懒洋洋靠着墙的身体,在门帘掀开的刹那,已经绷得像一张拉满的硬弓。
“方……方家的人……”师父的声音干涩得像是砂纸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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