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5【土豆条款】(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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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朱威廉发微博:“听说最近不少VC/PE试图在SA(股东协议)中增加条款,要求他们所投公司的CEO结婚或者离婚必须经过董事会,尤其是优先股股东的同意后方可进行。若真如此,实乃悲剧也。”

    王巍在这条微博下面评论:“前有新浪结构,后有土豆条款。大伙儿一起努力,公司治理史上,留个名。”

    陈贵良给出的附加条款,当然没说什么CEO结婚必须经过董事会同意。这玩意儿违背《婚姻法》!

    “为什么我结婚的时候,必须签署婚前协议,明确配偶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方式?”王巍看着这条协议就很无语。

    陈贵良问道:“你有女朋友吗?”

    王巍摇头:“没有。”

    陈贵良说道:“以后你如果有女朋友,在土豆网上市前闪婚闪离,她到时候闹起来申请冻结财产怎么办?”

    王巍哭笑不得:“我连女朋友都没有,哪来的闪婚闪离?”

    “既然如此,这个条款对你而言,完全可以当它不存在嘛,”陈贵良说,“我只是在以防万一。”

    “行吧,我签。”王巍感觉陈贵良就是个神经病。

    神经病看着王巍签字,心情顿时愉悦起来。

    创始人离婚的雷,总算是消除了。

    除了这个条款,陈贵良还附加了另外一个条款。

    即土豆网在进行某轮融资时,投后股权如果将变得过于复杂(创始人持股太低),字节跳动的投资可优先撤出,字节跳动股份由新的投资方收购。

    等于是说,土豆网如果融资轮数过多,陈贵良就直接撤资不玩了。顺便赚上一笔。

    有那个闲心陪土豆网折腾,他还不如去收购A站和B站。

    但A站也有些坑,做了十几年还要死不活的。倒是A站的私生子斗鱼直播还能看看。

    王巍拿着刚刚签署的协议,看着那个附加条款,越看越觉得别扭。

    妈的,老子又不找女朋友。

    离什么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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