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以工代赈行不通(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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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此做一些改变了。”

“需要明确大灾之后,在河南产生了灾民与背井离乡的到京师谋取生路的流民,针对这两种灾民按照‘实用主义’原则提出相对应的解决办法。”

“先就是留守河南的灾民,虽然受灾,可是情况相对较轻,在此基础上朝廷可以对其施行放粮借贷政策。”

“放粮救急不救穷,只为活命;大灾之后,总要从事生产,后借贷为生产,第二年再把借贷的粮食还清。

既解决了百姓之苦,也解决了朝廷税赋的问题。

而且哪怕第二年收成依旧不好,那么大明这个时候出来施行仁政,宣布减免赋税或者延期都是可行的。”

朱棣一边听,一边默默的点了点头。

按照陈羽这样来,那么不仅解决了灾民问题,还顺带确保了受灾地区来年的赋税。

如果交不出来,朝廷减免或是延期还可以获得一个美名!

这才是仁政的正确实施办法。

可是灾民好解决,但是流民才是每一次大灾之后的难题。

毕竟家都没了!

陈羽喝了一口茶,缓了缓后,继续说道:

“至于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民,我认为这次的灾情还不到对他们采用粥中掺沙子、或者将粮食换成芙糠这种地步。”

“再说了,这样做除了让流民饿不死之外,会让他们养成不劳而获的惰性,将朝廷临时布的救济粮当做铁饭碗了。”

“所以我的建议是‘以工代赈’。”

朱棣本来认真听着陈羽的侃侃而谈,感觉分析的很有道理。

可在陈羽提出‘以工代赈’的解决办法之后,他直接懵逼了。

这还不如往救济粮中掺杂沙子呢?

朱棣轻声咳嗽一声,说道:

“陈兄,以工代赈恐怕不妥吧?”

‘以工代赈’即以务工代替赈灾,指朝廷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流民参与工程建设获得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

很早就出现在了春秋时期。

管仲提出:

如遇大旱大涝灾年,百姓流离失所无法务农,生计没有着落,则朝廷可以大兴土木修建宫室楼台,雇佣流民以做工为生。

到了北宋时期,以工代赈频频出现在历史记录当中。

当时朝堂上争论赈灾问题时,以工代赈也考虑过,但最终否决了。

因为以工代赈需要大兴土木或者水利工程,耗资巨大,如今大明同时进行的事情实在太多,一时间抽调不出大量银两。

直接对流民放救济粮,朝中官员也考虑到了数月时间,有些流民习惯了不劳而获,大灾过后,并不会返回家乡,而是会在半道上落草为寇做起打家劫舍的勾当。

朱棣也知道以工代赈好,但没办法,只因两个字:

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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