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 第三百一十五章 黑夜待久了,总怕太阳不会升起(2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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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连坐,也没人可以求情,是可忍孰不可忍,你都偷到皇帝头上了,连这种事都敢做,那已经不是一般的大胆了,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吗?

    整本奏疏的内容脉络极为清晰,从源头开始增加犯罪成本,而后便是监察,这一点上,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间接投资,内帑自己监察一定会出现纰漏,这次的大规模投资的确是皇帝的个人行为,可是却事涉国朝的开海大事,绝不可马虎。

    监察应该由地方按察、朝廷巡抚御史、内帑太监,三方节制,两两节制无法形成猜疑链,三方就可以形成。

    在事后盘账的时候,也应该做到户部国帑和司礼监、内帑太监、格物院算学博士等一起盘查,查漏补缺,防止蒙蔽圣听。

    而朝廷也在开海一事上有巨大投资,主要以疏浚水路、增加河防巡检、荡涤河寇、海寇、巡查检查各地私设关隘,增加商品流通为主,而朝廷的获益,则是税收。

    大明的田税已经是积弊已久,而且地方留存和朝廷五五分,已经执行了两百年之久,但是商税上,朝廷在地方留存比例上,暂定为了两成。

    奏疏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这2007万银能够顺利落地,有序的让白银流向需要的地方去,为大明开海助益,解决如何把钱花出去的问题,而不是形成肉食者的狂欢,瓜分的盛宴。

    将皇帝的个人投资和朝廷投资混为一谈,这不是典型的公私不分吗?吕调阳作为首辅,怎么可以犯如此的错误?

    王者无私,皇帝连结婚、生子、宠幸某女子都是国事,作为君王,享受了至高无上的权力的同时,并没有私事,这不是吕调阳公私不分,而是皇帝本身就是不能切割公私属性的存在。

    天下人人为私,唯天子一人公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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