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章 可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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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在房间内腻歪了好一阵,才出了房门,一出门,赵大娘一打眼,就看到了林兰华头上的簪子,

小夫妻感情好,她也高兴道:

“哟,兰华头山的簪子真漂亮,戴着真好看啊!”

白花花的簪子,插戴在头上,十分的夺目,赵大娘凑近一看,更是大惊,珍珠、金子、绿绿的宝石叶子,

她从前也没见过,

“我从前只见过隔壁村的地主,头上的金簪子和金镯子,还没见过这样精致小巧的,真漂亮啊,花心还是用金子做的,瞧着跟真花一样,怕是不便宜吧!”

赵大娘他们对于这些金银玉石就是比较跳脱,一些边角料巧做的花蕊,哪有她说得那么夸张,怎么就是金子做得了?

“看伯娘说得,哪有那么夸张,就是一点儿点儿金丝,费不了多少钱,”

“好好,你们小夫妻有成算就好,午饭快好了,咱们开饭了。”

连下了一段日子的阵雨,总算是迎来了晴朗的日子,连续两日都是晴好的天,

赵大成和霍成立刻坐不住了,两人赶着骡车,去砍柴火去了,周二刚知道后,招呼了黄大和黄二,赶着自己的小毛驴,一块儿跟着他们进山了,

三人为了能叫板车安稳的赶进林子里,废了不少的功夫,砍修了一小截路出来,

那片林子里离村子里有些远,整片林子都比较平坦,又接着官道,很适合他们赶着骡车进去砍柴,

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手脚利索的在山林中到处搜罗柴火,一车一车的往家里拉,黄大家也拉了两车回去,一车柴火得有四五百斤,靠人背的话,至少得背四五趟,加上在路上走和砍柴的时间,一日时光也就过去了。

家里的柴火重新堆拢起来,之前的柴火已被赵大娘和林兰华在家中整理出来,单独放在一旁,日后是要先烧用这些旧柴火的,免得放得时间长了,腐坏了。

“我们今天放了好几棵大树下来,要是连续晴个十来日,晾干了水汽,我就和霍成一块儿去拉回来,够咱们烧好一阵了,”

林兰华默默听着,无奈叹息他们这是生在古代,随意就可以在山林中肆意砍伐,根本不用担心被守山人发现惩罚,要是在现代,估计树还没有断,砍树的声音就会吸引来守林的人了,斧头锯子全都给没收了不说,还会被臭骂一顿。

砍了大半日的柴火,树木树枝表皮上的灰沉,沾染在衣服上,身上,弄得一身都脏兮兮的,

赵大成的脸上也落了不少的黑灰,像个大花猫一样,

赤着胳膊,在水缸边大马金刀的洗刷,头脸手,全都清洗干净之后,赵大成又提了两桶水,被林兰华强硬的兑了一些热水,提进淋浴间,又找了干净的衣裳进去,哗啦啦清洗干净身子,

换上了衣服走出来,还披散着湿漉漉的头发,

林兰华嫌弃的叫他拿了一条帕子出来,抬了一张矮板凳坐在林兰华的身前,仔细的帮他擦了擦湿润的头发,直到不滴水了,才叫他起来,

一家人按部就班的吃了晚饭,赵大成的抬了椅子坐在屋檐下,任由山风吹拂在自己的长发上,

林兰华在院子里慢悠悠的走来走去,活动身子。

微微掉泥渣的院墙下,一丛粉白色的野蔷薇开得茂盛,十分的漂亮,浓浓的香味时不时随着微风吹拂到他们的鼻尖,

走在院子里的林兰华,忽然之间有些想念鲜花饼,慢慢挪步到野蔷薇前,仔仔细细的看着那一丛开得格外好看的花,

“今年山里的蔷薇花更多了,估计开得更好,可惜我是看不到了,只能等明年了,”

肚子里有这个小崽子,她现在身子重,根本去不了哪里,等以后生下来,还需要喂养孩子,一时半会的,她也脱不开身,

等过两天赵大成进峡谷,看看峡谷里的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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