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章 这个场合我能去吗?(2 / 5)

清妖 傲骨铁心 2444 字 1天前

没系安全带一样,口头警告一次也就得了。

    现在倒好,稳定市面竟成了衙役捕快趁机敛财的机会,这就叫人哭笑不得了。

    却是冤枉老丁了。

    或者说老丁也管不了。

    因为,这是人衙门中人的合法收入。

    要知道衙役工资很低的,扬州这边作为富裕地区算是高的,摊下来县衙给发的工资一年也就七八两,比漕帮那些苦哈哈好些。

    工资少怎么办?

    只能捞偏门。

    级别高的收取娱乐产业的保护费,级别低的收收路边小贩的保护费,反正变着花样要钱,就连正经办案都得收钱。

    最高兴的就是发生命案,因为一旦发生命案,尸体附近的百姓都得交钱,不交就把你当嫌疑人带回衙门冤枉你是杀人凶手,最后得交一大笔钱才能出来。

    以致不少地方的百姓发现尸体后第一时间不是报官,而是赶紧把尸体偷偷运到其它地方,不然肯定要被办案的衙役敲诈。

    这么一搞,衙门到哪破案去。

    这年头的命案的破案率也就比零强些。

    没办法,清朝只给知县、主薄、县丞三人发工资,其他人包括吏员全是县太爷给开工资,县太爷一年又能捞多少?

    所以,只能默认下面乱搞呗。

    老丁真要跟个大清官似的把下面人看的死死的,他这个知县估计能被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