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为百姓做事不能提(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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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的路,到此终止,自此之后,他们是为百姓做事之人。”

    “为百姓做事?”

    张培看着顾正臣,低声:“这个,不太好吧。”

    顾正臣苦涩不已。

    据老朱每日睡得很晚,起得很早,他勤勉政务为的是什么?

    是大明江山,是百姓!

    老朱痛恨贪污,是为百姓而杀贪官。

    老朱是一个真心为百姓做事的人,他许多政策都体现出了对百姓的友好。而地方知县,往往被人称之为父母官,地方上的百姓就是知县的孩子,父母为孩子做事,有什么不可?

    为百姓做事,这种话在大明,可以去做,但羞于启齿,出来似乎掉了身份。

    “钱谷”、“刑名”、“教化”、“治安”,这些都是知县的职责,除了钱谷纳税是服务于朝廷财政外,哪个不是为了服务于当地百姓的?

    刑名是为了百姓是申冤,平息百姓怨恨,教化是为了百姓明礼仪廉耻孝悌,治安是为了百姓有个安稳的日子,不受盗匪侵扰。

    这都是写在职责之上的事,缘何就不能宣之于口?

    顾正臣又不是喊一嗓子“全心全意为百姓服务”,只是一句“为百姓做事”,这都不能了?

    找来周茂、杨亮问了一嗓子,果然,这两个家伙感觉顾正臣得了失心疯,为百姓做事怎么能直接出来,大家心知肚明就够了,公然出来,不合适。

    老百姓还知道喊一句为草民做主,知县就不能喊一句为百姓做事,这个舆论场着实令人看不穿。直至骆韶了句:

    为百姓做事,那当官为吏的成了什么?

    是奴婢。

    咱们是官吏,高人一等,不是低人一等,怎么能喊出这样的口号?

    顾正臣无奈,为了照顾这群饶感受,大笔一挥,将“为百姓做事”改成了“为百姓谋福祉”,这下所有人不反对了。

    为百姓谋福祉,这是父母官应该做的事,是官,是身份,是地位,也体现出了官吏的职责与神圣使命,显得高大上……

    就在顾正臣审阅文稿,思考如何对县衙胥吏、衙役进行第一次思想政治教育的时候,顾诚、胡恒财等人在金陵完成了货物交割。

    刘倩儿掀开帘子,看着热闹的景象,连日来的苦闷与哀思终减缓了些许。

    顾诚见状,笑着:“倩儿姐,用不了多久便会见到顾老夫人与青青姐,来青青姐与你年纪相仿,定能得来。”

    刘倩儿忧愁地:“听县尊过,她们都是极好的人,只是我这身份,会不会连累她们……”

    对于刘伯钦的死,刘倩儿谈不上对顾正臣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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