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八章 三万贯的塔子楼(4 / 4)

加入书签

;   陈言璇低头,突然想到了什么,抬头道:“清偿贷资之后,塔子楼每年抽出纯利中的两成修桥,铺路,开设平价药铺,灾年时帮助衙署施粥于民!”

    顾正臣笑了,起身走了出来,沉声道:“三万贯!”

    陈言璇紧握双手:“成交!”

    顾正臣看向萧成:“让人取来塔子楼的店契。”

    林唐臣听闻顾正臣要将塔子楼交给陈言璇,连忙跑来想要劝阻。

    顾正臣却摇了摇头,坚持立下一份新的店契文书,在文书中添了一句:“若陈言璇无力清偿贷资,只可宽限半年,若仍不可行,则塔子楼收归泉州府衙,先前已偿部分府衙不作赔还。塔子楼在清账之前,不得改契立户。”

    这些规定的存在,保证了泉州府衙对塔子楼所有权的控制。

    如果陈言璇能偿还贷资,所有权归他。

    如果陈言璇不能偿还贷资,府衙无条件收回塔子楼。

    在这个过程中,塔子楼的店契不允许更改,其他商人无法从陈言璇手中买走。

    顾正臣拿起新的店契交给陈言璇:“你回去好好思量清楚,三日之后,若无问题可以到府衙办理店契文书与贷资文书,若有问题,权当这些并不存在。”

    新的店契文书没有用印,不具备效力。

    陈言璇接过看了看,重重点头:“三日后我会来这里,拿走塔子楼!”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