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九章 春秋决狱(3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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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于是,在江南的很多地方,已经悄然出现了一种社会现象,那就是父母在世时,就已经将家产分好!

    这对儒家来说,简直是大逆不道的事情!

    父母在,而异其财?

    这是破坏圣人之制,更不符合儒家推崇的理想社会模型。

    你们怎么能违背圣人教诲呢?

    必须严打,重拳出击!

    奈何,社会风气如此,当官的手再长,也伸不到别人家里去管别人家的私事。

    而且,老百姓也有应对之道。

    同居异财之法,应运而生。

    兄弟们依然住在一起,但不再共享财产,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也都有着明确的界限。

    父母去世,就顺利的分家。

    因此,减少了无数麻烦,也让兄弟们的关系得以维持。

    当然了,这种做法目前还只是在经济更发达,私人财产观念更浓厚的江南地区流行。

    这股风暂时还没有吹到北方。

    但那是迟早的事情。

    总之士大夫们虽然还在极力维持着传统的社会模型。

    但,历史的车轮,却已经滚滚而来。

    一旦达到那个临界点,自有新的大儒来为新的社会辩经。

    就像当年庆历兴学后,一大批大儒起来,为新的儒家理论背书,并对着汉唐旧儒的经义注疏,踩上一万脚。

    赵煦拿着手中卷宗,微笑着问道:“那户条之中,对于女子,可有规定?”

    吕大防曾主政成都,成都是一个发达的纺织城市。

    成都绫锦院出产的绫锦,更是冠绝大宋的极品。

    于是,成都府的织工们的财产分配就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

    每年为此打的官司,不知道有多少。

    自然,吕大防对此很熟悉。

    于是,躬身答道:“奏知陛下:户条之中,对于女子,有在室女、归宗女及出嫁女之分。”

    “同时,亦有户绝、非户绝之分。”

    户绝就是没有了男性继承人的情况,非户绝自然是有着男性继承人的情况。

    “若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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