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三章 这是陷阱!(2 / 8)
;正好,当时开封府爆发了僧录司受俅一案。
朝廷为了显示公正,便允许百姓向登闻鼓院投递状纸。
这个李雍就花钱请了汴京的几个讼棍,给他写好了状纸,送进了登闻鼓院。
然后,登闻鼓院看到状告的内容,不敢怠慢,转送了都堂。
都堂那边一看这个案子。
呦!
卖官啊!
这事情本来应该是归都堂下面的刑房公事或者吏房公事管的。
但偏偏,当时轮值的执政是章惇。
章惇多留了个心眼,就随便让人查了一下段继隆这个人告身和在都堂的堂薄记录。
这一查,就查出问题来了。
段继隆的儿子,段处约,就是都堂下面的检正吏部公事。
所以,把案子交给都堂来审理,不就是等于让儿子去审老子吗?
章惇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
于是,一签押,直接用执政的权力,将案子从都堂、刑部、吏部、大理寺手里夺走,丢去开封府。
这个时候,出现了第一个问题——当时蔡京被僧录司的案子,搞得焦头烂额,压根没有空处理其他事情。
就把案子交给了自己的副手,开封府推官胡及审查。
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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