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墨爷您可是诡主的狗,天生就是高贵的命,不像我们这种牛马。”
孙环宇极尽吹捧,反正说话不要钱。
也正是因此,墨斑对他的敲诈数量才少了许多。
实际上他心里门清,他们这些秘会成员绝对称不上牛马,付出和享受的待遇相比就是九牛一毛。
这也是他想尽办法为秘会做贡献的原因。
何况作为秘会最初的几人之一,他早已将秘会当做自己的家。
“有见地,小孙,这么多成员里,就属你最懂事,不像那个叫芙尔戈拉的女人,天天一副傲气样。”
墨斑说到这里咬牙切齿,狗嘴咧了咧。
啊这……
孙环宇不敢接话,他得罪不起墨斑,可更得罪不起芙尔戈拉。
要知道作为无向异海的实际掌控者,秘会的大部分财富可都来自芙尔戈拉。
说句不好听的,墨斑就是个储物加传话工具狗,他只是一个小小6阶,灰烬也还在发展阶段,手下都是一些低阶者。
与要啥有啥的芙尔戈拉比起来,毛都不是,开会时能与芙尔戈拉坐一排都是抬举他。
他和墨斑,与芙尔戈拉完全没有可比性。
这或许也是墨斑不敢在芙尔戈拉面前横,只敢在他这里抱怨的原因。
无它,欺软怕硬、魅上欺下而已。
想到这里,孙环宇看墨斑的眼神有些古怪。
‘这家伙是怎么把蓝星职场上的缺点继承到身上的?要是天生的也太恶劣了。’
这时,墨斑突然扭头,狗眼不善:“诶,你小子是不是在想我的坏话?”
“怎么可能,墨爷你可是我除诡主之外最尊敬的。”孙环宇连忙换上笑脸。
“最好是。”
墨斑扭过头,一脸舒适闭上眼,享受闲暇时光。
孙环宇挠了挠脸,无奈摇头,只怪自己不够强。
要是自己有芙尔戈拉那样的实力和地位,看墨斑还敢不敢叫他小孙。
他仰起头,看向极远处那座耸立的高塔,妄触遮掩下,里面是什么样根本看不清。
“这也太高了。”
就在他心里感叹的功夫,却看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