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陆家旧宅里的秘密(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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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陆官人。”

    宅主拱手,语气急切:“今天可否交易?”

    “钱我带来了,先看看牙行草拟的契书吧。”

    陆北顾此时反而显得并不着急,买卖宅子里面门道太多,他怕被人坑,毕竟是上千贯钱呢,对于他来讲也是很大一笔财产。

    所以,必须要把事情都核对好再交易,不能被对方带着节奏走.对方现在着急,却并不知道陆北顾是什么心态。

    牙人说道:“契书已依您吩咐写清楚了,您过目。”

    陆北顾展开契书。

    这是标准的“赤契”草稿,墨迹新干,条款依《宋刑统》并天圣年间修订的《田令》所载,详列宅基四至、间架数目、交易钱数,并特别注明“依问亲邻,案验分明,准折钱货,永为业”,末尾留着空白待签押用印。

    陆北顾细细看了两遍,尤其核验了关于“上手契书”也就是原地契移交,以及税赋交割的条款,而这些都是要开封府用印方才生效的。

    除此之外,按照地契上面记载的宅基四至,还拟了份“定基书”,因为陆北顾事先考察过,所以知道上面写的都没问题,没有邻里占地纠纷。

    随后,宅主自怀中取出一只扁木匣,打开来,里面正是张盖有开封府大印的地契,以及他的户贴和砧基簿。

    陆北顾将这些文书全都确认无虞后,方颔首道:“可。”

    牙人便迫不及待地高声唱道:“立契!开封东隅陈州门内大街宅地一所,计正屋三间,厢房两厦,井一口,槐树一株。原主今折价壹仟伍佰贯文省,绝卖与泸州人士陆北顾,永为业!钱地两讫,各无翻悔!如有悔者,罚钱伍拾贯入不悔人!”

    这个所谓的“立契”仪式,只是在牙行这里举行的成交仪式,类似的意思就是“这单签成了”。

    但是因为陆北顾要求签的是“赤契”而不是“白契”,故而还需要到衙门公证后用印,光是画押是不生效的。

    牙人唱毕,宅主率先提笔,在卖契上签下名字。

    陆北顾亦提笔署名,两位邻舍耆老作为“邻证”,也依次按手印画押。

    然后牙人带着他们去开封府办“赤契”。

    开封府书吏验看地契、户帖、砧基簿、契书、定基书等文书,然后核算税钱。

    依律,这种面积的宅子交易税按价百分之四,又杂收“契纸钱”、“勘合钱”等,共纳钱七十一贯有余。

    陆北顾以钱引兑付,吏员覆核无误,方于新地契和定基书上面钤印。

    朱红大印落下时,陆北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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